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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某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2篇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1篇 某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和条例,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1审定并颁发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组织各级领导,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状况,制订对策。
1.3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董事会。
2、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2.1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2生产副总经理直接领导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
2.3督促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2.4组织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
3、安全处安全职责
3.1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总是负全面责任。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本单位安全工作水平。
3.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3.3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审查防范措施。
4、其它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4.1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4.2定期听取所辖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指导并提高所辖部门安全管理水平。
4.3检查所辖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部门及时整改。
5、工会主席(包括副职)安全职责
5.1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网活动,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方面宣传教育工作。
5.2支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活动项目。
5.3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事故的安抚工作。
6、各部门领导(含副职)职责
6.1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6.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
6.3做好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及员工的安全、纪律教育
6.4做好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本职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6.5加强对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6与工会、安全管理部门配合,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安全员安全职责
7.1在部门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批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部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7.2制订、修改、审查车间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含二级教育,日常教育),编制安全教育计划,检查班组教育情况,组织本单位安全活动,负责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7.4经常现场检查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报告,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
7.5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和上报工作。
8 车间工艺技术员安全职责
8.1做好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8.2负责编写、修订车间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
8.3监督检查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参加产品质量,工艺指标失控等有关事故调查,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分析。
8.4编制单位的开机、洗机、停机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9、车间机械技术员安全职责
9.1负责编写、修订车间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9.2负责机械、压力容 器等设备及建筑物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压力容器的使用和检修。
9.3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组织消防设备跑、冒、滴、漏,改善作业环境。
9.4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参加有关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10、车间电气技术员安全职责
10.1负责电气设备、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制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2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工作。
10.3参加电气设备完好状况,安全系数的评定升降级工作。
10.4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配合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及整改意见。
11、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11.2负责组织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工作,监督本工段、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11.3组织好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防隐患,一时消防不了,报告车间以求得妥善处理,发现违章立刻制止。
11.4做好消防器材,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等巡回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1.5参加本工段、班组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12、员工安全职责
12.1严格遵守各规规章制度,本人不违章作业,并制止班组内的违章作业.
12.2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不脱岗、不睡岗和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2.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2.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熟悉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质性质,熟知急求方法,消防知识,全体防护等知识。
12.5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安全生产良好条件。
12.6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13、生产处安全职责
13.1对全公司机构、电气、动力、仪表、设施、设备、管道、通排风装置、建(构)筑等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
13.2组织建(构)筑物、起重机械、,电气、仪表、压力器、安全装置,热力管道管定期检查,校验工作。
13.3参与特种作业人员分配,调换岗位决策,督促有关人员按规程进行操作。
13.4参加制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全公司系统操作规程。
13.5负责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措施和大、中抢修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近期完成。
13.6参加公司组织种类安全检查,参加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工艺失控事故、检查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3.7负责制定公司开榨、停榨、洗机、检修安全生产方案,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确保榨季、年度检修的安全生产。
13.8在生产中出现危险性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如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时,负责现场维护和组织力量抢救。
13.9安排经济承包项目的同时,与安环部门制定承包安全、环保事宜。
14、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4.1负责剧毒物品(核子称、质检用的药品等)保管、运输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14.2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和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4.3掌握重点防火区,消防水源及消防栓布置网络,经常检查消防设置,并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14.4保卫人员参加各项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定期作灭火技能、抢险救火训练、演习。
14.5发生火灾时,应沉着、稳重,首先考虑尽快拿出抢险方案并一面抢险,一面报火警增援及向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
14.6制止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闹事生非,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为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三、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当班时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擅自离岗位,不准擅自操作本岗位以外的机器、设备。
3、当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鞋、帽、手套)。女工要戴工作帽。
4、在生产岗位上不准穿拖鞋、木板鞋、高跟鞋、外短裤、裙子和打赤膊、赤脚。
5、在生产岗位上必须专心操作,严禁大声喧哗和嘻戏取闹。
6、严禁喝酒或带重病上班。
7、当班生产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找人顶班。
8、严禁带小孩进生产区、车间、蔗场等。
9、新员工(季节工)和来公司学习培训人员,除学习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外,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不准在栏杆上、窗台上站、坐或卧,以防滑跌发生伤亡事故。
11、凡在开口容器上工作(如回溶锅、糖糊槽、螺旋槽和各种箱体及遗留吊装孔等)必须用木板架设好,才能进行工作。
12、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以及周围情况,转运是否自如,是否有人和障碍物在内,并与前后工序联系好后方能开机。
13、初次开用蒸汽时,先打开管上的排水阀和分水器,与前后工序联系好后才慢慢开小量蒸汽暖管15分钟后才能正常开汽,防止爆净口或爆管。
14、转动的机械设备,不得用手脚去接触,不得从上面横跨越过。
15、凡进入有转动和封闭容器内进行检查、修理、必须先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并挂牌标志,同时有人监护,才能进入容器内检查和修理。
16、凡转动设备的危险部分(如转动齿轮、砂轮机、电锯、联轴器、皮带轮、飞轮和转动轴等)必须装防护罩。
17、严禁在仓库、糖库、油库、煤仓、柴仓、蔗渣场、桔水塔等易燃、易爆的场所吸烟和生火。
18、凡易燃易爆的场所,应设有防火警告牌和消防设施。公用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移动位置和用作他用。
19、严禁随意带危险品和爆炸品进入公司区内。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带入公司区必须事前办手续。
20、起重吊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和行走,物件悬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1、起重用的钢丝绳,应装有铁套环,用编结部分长度,不得短于300毫米,并且不得少于钢丝绳直径的十五倍;用卡子边接钢丝时不得少于三个卡子。
22、用卷扬机起重时,当吊重物降至最低位置时,留在滚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二圈。
23、凡进行电器检查、维修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电器规程。
24、电动机械和电器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电源线头,如必须留的,一定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绝缘好。
25、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定期检查和修理。修理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标志挂牌。必须带电工作的,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26、工作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窗口内或在潮湿的地方工作的,工作行灯不得超过12伏。
27、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28、严禁在有压力和易燃品爆炸的窗口及器械、管路等焊接。
29、不论在任何场所进行焊接工作,事先必须检查附近有否会引起火灾的物料、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距离10米以上,或采取防火措施后方能焊接。
30、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必须相距10米以上放置;不准放在靠近热源,电源和其他高温地方,不准放在靠近操作面和行走通道旁。
31、每座锅炉的安全伐、压力表、水位表,要保证准确,灵活有效。
32、司炉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33、拆洗、修理、安装机械、试运行时,应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的防护措施,一切无关人员都不得接近。
34、设备运行时,禁止清理齿轮、滑轮和转动带上的杂物。
35、各种机电设备,应由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人员的操作拆装或修理。
36、一切爆炸物品和有毒品运输和存放,要指定人员负责和保管捆扎好,不得散装,改装,不得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磨擦等。
37、不得违反交通规则、驾驶规程、道路管理和交通管理等条例。
38、严禁人货混装,驾驶室不得超员和无搭客证载人。
39、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0、非电工不得在车间内拆装电源及照明灯线。仪表设备的一切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以免发生其他事故。
41、严禁在蒸汽伐门边取暖,以免发生爆管时蒸汽喷出伤人。
42、严禁在各种运输带上(或斗车内)跨越,站立和乘坐。
43、需在易燃物容器及管路上焊接前,必须先检查容器,管路内有无残存易燃物及气体,如有必须清除干净后才能进行焊接,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44、避雷装置每年在雨季前进行检查,并使其符合要求。
第2篇 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和条例,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1审定并颁发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组织各级领导,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状况,制订对策。
1.3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董事会。
2、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2.1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2生产副总经理直接领导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
2.3督促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2.4组织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
3、安全处安全职责
3.1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总是负全面责任。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本单位安全工作水平。
3.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3.3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审查防范措施。
4、其它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4.1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4.2定期听取所辖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指导并提高所辖部门安全管理水平。
4.3检查所辖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部门及时整改。
5、工会主席(包括副职)安全职责
5.1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网活动,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方面宣传教育工作。
5.2支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活动项目。
5.3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事故的安抚工作。
6、各部门领导(含副职)职责
6.1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6.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
6.3做好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及员工的安全、纪律教育
6.4做好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本职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6.5加强对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6与工会、安全管理部门配合,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安全员安全职责
7.1在部门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批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部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7.2制订、修改、审查车间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含二级教育,日常教育),编制安全教育计划,检查班组教育情况,组织本单位安全活动,负责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7.4经常现场检查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报告,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
7.5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和上报工作。
8 车间工艺技术员安全职责
8.1做好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8.2负责编写、修订车间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
8.3监督检查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参加产品质量,工艺指标失控等有关事故调查,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分析。
8.4编制单位的开机、洗机、停机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9、车间机械技术员安全职责
9.1负责编写、修订车间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9.2负责机械、压力容 器等设备及建筑物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压力容器的使用和检修。
9.3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组织消防设备跑、冒、滴、漏,改善作业环境。
9.4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参加有关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10、车间电气技术员安全职责
10.1负责电气设备、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制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2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工作。
10.3参加电气设备完好状况,安全系数的评定升降级工作。
10.4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配合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及整改意见。
11、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11.2负责组织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工作,监督本工段、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11.3组织好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防隐患,一时消防不了,报告车间以求得妥善处理,发现违章立刻制止。
11.4做好消防器材,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等巡回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1.5参加本工段、班组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12、员工安全职责
12.1严格遵守各规规章制度,本人不违章作业,并制止班组内的违章作业.
12.2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不脱岗、不睡岗和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2.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2.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熟悉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质性质,熟知急求方法,消防知识,全体防护等知识。
12.5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安全生产良好条件。
12.6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13、生产处安全职责
13.1对全公司机构、电气、动力、仪表、设施、设备、管道、通排风装置、建(构)筑等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
13.2组织建(构)筑物、起重机械、,电气、仪表、压力器、安全装置,热力管道管定期检查,校验工作。
13.3参与特种作业人员分配,调换岗位决策,督促有关人员按规程进行操作。
13.4参加制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全公司系统操作规程。
13.5负责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措施和大、中抢修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近期完成。
13.6参加公司组织种类安全检查,参加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工艺失控事故、检查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3.7负责制定公司开榨、停榨、洗机、检修安全生产方案,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确保榨季、年度检修的安全生产。
13.8在生产中出现危险性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如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时,负责现场维护和组织力量抢救。
13.9安排经济承包项目的同时,与安环部门制定承包安全、环保事宜。
14、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4.1负责剧毒物品(核子称、质检用的药品等)保管、运输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14.2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和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4.3掌握重点防火区,消防水源及消防栓布置网络,经常检查消防设置,并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14.4保卫人员参加各项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定期作灭火技能、抢险救火训练、演习。
14.5发生火灾时,应沉着、稳重,首先考虑尽快拿出抢险方案并一面抢险,一面报火警增援及向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
14.6制止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闹事生非,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为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三、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当班时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擅自离岗位,不准擅自操作本岗位以外的机器、设备。
3、当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鞋、帽、手套)。女工要戴工作帽。
4、在生产岗位上不准穿拖鞋、木板鞋、高跟鞋、外短裤、裙子和打赤膊、赤脚。
5、在生产岗位上必须专心操作,严禁大声喧哗和嘻戏取闹。
6、严禁喝酒或带重病上班。
7、当班生产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找人顶班。
8、严禁带小孩进生产区、车间、蔗场等。
9、新员工(季节工)和来公司学习培训人员,除学习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外,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不准在栏杆上、窗台上站、坐或卧,以防滑跌发生伤亡事故。
11、凡在开口容器上工作(如回溶锅、糖糊槽、螺旋槽和各种箱体及遗留吊装孔等)必须用木板架设好,才能进行工作。
12、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以及周围情况,转运是否自如,是否有人和障碍物在内,并与前后工序联系好后方能开机。
13、初次开用蒸汽时,先打开管上的排水阀和分水器,与前后工序联系好后才慢慢开小量蒸汽暖管15分钟后才能正常开汽,防止爆净口或爆管。
14、转动的机械设备,不得用手脚去接触,不得从上面横跨越过。
15、凡进入有转动和封闭容器内进行检查、修理、必须先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并挂牌标志,同时有人监护,才能进入容器内检查和修理。
16、凡转动设备的危险部分(如转动齿轮、砂轮机、电锯、联轴器、皮带轮、飞轮和转动轴等)必须装防护罩。
17、严禁在仓库、糖库、油库、煤仓、柴仓、蔗渣场、桔水塔等易燃、易爆的场所吸烟和生火。
18、凡易燃易爆的场所,应设有防火警告牌和消防设施。公用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移动位置和用作他用。
19、严禁随意带危险品和爆炸品进入公司区内。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带入公司区必须事前办手续。
20、起重吊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和行走,物件悬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1、起重用的钢丝绳,应装有铁套环,用编结部分长度,不得短于300毫米,并且不得少于钢丝绳直径的十五倍;用卡子边接钢丝时不得少于三个卡子。
22、用卷扬机起重时,当吊重物降至最低位置时,留在滚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二圈。
23、凡进行电器检查、维修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电器规程。
24、电动机械和电器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电源线头,如必须留的,一定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绝缘好。
25、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定期检查和修理。修理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标志挂牌。必须带电工作的,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26、工作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窗口内或在潮湿的地方工作的,工作行灯不得超过12伏。
27、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28、严禁在有压力和易燃品爆炸的窗口及器械、管路等焊接。
29、不论在任何场所进行焊接工作,事先必须检查附近有否会引起火灾的物料、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距离10米以上,或采取防火措施后方能焊接。
30、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必须相距10米以上放置;不准放在靠近热源,电源和其他高温地方,不准放在靠近操作面和行走通道旁。
31、每座锅炉的安全伐、压力表、水位表,要保证准确,灵活有效。
32、司炉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33、拆洗、修理、安装机械、试运行时,应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的防护措施,一切无关人员都不得接近。
34、设备运行时,禁止清理齿轮、滑轮和转动带上的杂物。
35、各种机电设备,应由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人员的操作拆装或修理。
36、一切爆炸物品和有毒品运输和存放,要指定人员负责和保管捆扎好,不得散装,改装,不得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磨擦等。
37、不得违反交通规则、驾驶规程、道路管理和交通管理等条例。
38、严禁人货混装,驾驶室不得超员和无搭客证载人。
39、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0、非电工不得在车间内拆装电源及照明灯线。仪表设备的一切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以免发生其他事故。
41、严禁在蒸汽伐门边取暖,以免发生爆管时蒸汽喷出伤人。
42、严禁在各种运输带上(或斗车内)跨越,站立和乘坐。
43、需在易燃物容器及管路上焊接前,必须先检查容器,管路内有无残存易燃物及气体,如有必须清除干净后才能进行焊接,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44、避雷装置每年在雨季前进行检查,并使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