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l5日内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等竣工相应手续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初验收。
2 工程竣工后15日内,各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将本项目的竣工技术内业及竣工图等相应资料进行整理装钉成册,交公司审核后归档保存。
3 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与图纸不符的内容,并盖竣工章、签字手续齐全。
4 所有技术内业必须编制总目录,并要求每项资料必须编分目录,然后整理成2cm左右厚,采用蓝色或红色封皮。
5 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四方竣工验收材料、环境检测等相关手续。
6 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准备工作。
7 竣工核验时,应提前同质量监督站及设计部门沟通,办理报验手续。
8 竣工验收前,技术人员必须做好竣工预验及相关工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