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外判服务监管制度
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外判服务监管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外判服务单位监管,确保外判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与外判服务合同的要求相吻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中心外判服务监管工作。
3职责
3.1经理负责对外判单位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
3.2各部门主管对外判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同时对存在问题做出处理并汇报至经理。
4内容
4.1各部门主管根据外判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对各外判服务单位的日常服务质量进行巡检。
4.2对外判服务单位日常工作的巡检频次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频次落实,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则默认为至少每周一次,并填写外判服务巡检表。
4.3因外判服务单位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业主投诉或重大影响的,管理(服务)中心因及时向外判服务单位出具书面警告信并存档备查。
4.4外判服务质量应每月进行一次评估并填写《供方合同履行能力评审表》,评估应以日常外判服务巡检记录为依据由管理(服务)中心经理确认,评估结果作为付款依据,同时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
5相关记录
l《外判服务巡检表》
l《供方合同履行能力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