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
(二)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
(三)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四)监督检查烧结厂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
(五)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
(六)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七)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第2篇 副厂长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第3篇 副厂长、厂长助理及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