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产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1、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方针。严格贯彻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每个员工的首要职责。各部门、岗位与具体工作项目负责人,在安排工作前必须首先布置安全工作,并落实承担安全责任的具体人员。
2、企业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岗位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严防造成意外事故。交接班首先检查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控制装置、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各运转设备,电器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并如实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3、严禁酒后上岗!严守工作纪律。上岗员工必须保证精力充沛,发现异常或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按应急措施处理。必须能熟练掌握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平时不得擅自动用安全防护应急设施。
4、企业内部、生产岗位,不许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任何人不许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发现违规进入的员工有责任制止。公司内严禁烟火,不许在岗位吸烟!
5、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非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严禁在配电柜内私自接电源。严格管理好工作范围内的各种物资,并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物资丢失负责。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门窗、电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2篇 锅炉工作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锅炉岗位是必须保证安全运行的工作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得触摸,靠近各种设备及配电柜等机电设备,以免发生危险。
2、主管人员、当班司炉工,必须按安全设备管理要求检查、维护保养设备,定期排污,检查安全保护设施、受压部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对出现的故障尽快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处理。确保锅炉用水达到标准。安全阀及压力表等必须按市区主管部门要求定期送检!
3、主管人员、当班司炉工要调解好锅炉安全受压部件,以保证其灵敏度及可靠性,并对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与锅炉本体的连接管路进行检查,严防堵塞,导致安全事故。
4、锅炉设备升降压必须缓慢均衡平稳,严禁急剧升降。
5、对设备暴露出的隐患与问题,生产运行中暂时不能处理,但不影响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报告,详实记录在交接记录上。
第3篇 烘干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调整排潮门过架桥通道时,首先检查架桥是否牢固,然后再通过。发现架桥有损坏及时通知维修。
2、开启蒸汽阀前,必须按操作规程首先排掉管路中积水。开阀时操作工必须站在阀门的侧面,防止阀门意外损坏导致击伤与烫伤。烘干过程中,严防蒸汽超压导致设备管路爆裂等安全事故。
3、严防配电柜与周围电缆线因受潮等导致漏电造成意外事故。
4、当班操作工如出现身体状况不佳,在高温时进入烘干炉作业要注意自身保护,防止因出汗过多导致痃晕等身体伤害。
第4篇 发芽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翻麦机、刮板机电缆线必须作为重点检查维护工作,严防漏电导致人身伤害与设备故障!
2、翻麦机运行时,不要在设备上或轨道运行前方清理卫生,严防意外事故。翻麦机运行接近终点时,操作工必须在现场,不得离岗。严防运行过头顶坏档板,砸伤下面过道工作人员。
3、去循环水池开启水泵或补水时,严禁跨越安全保护围栏在水池边沿行走。
4、调整室外进风口时,防止不慎踏进口内,安全防护钢栏要保证结实牢固。风机侧面进风道风门,不使用时必须关闭。开启时必须加上安全档板,严防人员踏进造成意外事故。
5、由于室内必须保持一定湿度,必须加强对电器设备的检查防护,在处理岗位卫生时,严防用水溅入电器设备。
第5篇 中铁现场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6篇 破碎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工作。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习,提高个人修养及法律意识,杜绝出现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偷盗矿石现象的发生,按时上下班,做到现场交接班工作。
3、上岗前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
4、矿石管护人员必须掌握辨别矿石成分的能力,对运来的矿石及时验收,货票相符后再签字,妥善保存好存根。
5、矿石管护人员严格执行对矿石的贫富分堆的原则,指挥车辆分类堆放矿石。
6、矿石管护人员对矿石进行加水降尘湿润,保证矿石含存一定的水分。
7、矿石管护人员勤检查原料场照明设施是否齐全,保证料场有充足的照明度。
8、矿石管护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值守,尤其是加强夜间的原料场的矿石管护工作。
9、遇到偷盗矿石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理。
10、破碎工接班前认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设备运行记录。
11、按章作业,杜绝“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处理。
12、作业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现场。
13、坚持班前讲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14、熟悉本车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演练工作。
第7篇 中铁岩锋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 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 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 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 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 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 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 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 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 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 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8篇 进出箱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绿麦提升机地坑盖必须及时盖好,通往烘干岗位的侧门必须上锁,以免人员进入跌伤。
2、任何人不得在运输带上行走,特别是运行过程中必须严禁。
3、刮板机向移动小车运行时,必须由熟练操作工执行。严防控制不当设备跌下轨道,导致人员伤害与设备损伤。
4、在刷洗芽箱时必须首先切断芽箱电源,防止漏电导致意外伤害。
5、上炉前移动翻麦机,必须向当班发芽操作工询问清楚设备状况方可操作。吊运档板时,必须注意连接牢固,严防砸伤人员,吊运档板时必须检查南墙过道,不允许有人工作或经过。刮板机、提升机均不得过裁违章操作。刮至最后时,必须注意箱头处其它工作人员安全。
第9篇 投料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设备、车辆运行前后,要认真检查清理维护,确保安全运行。特别在车辆启动前,要认真检查传动及制动系统,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投料时车辆运行要严格注意过往的其它车辆与人员,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在经过道路两侧设置安全警示牌,投料结束收回。
3、装、卸料倒车时,必须注意作业区内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工作人员要相互呼应协作,保证安全。
4、扒谷机及其它设备运行时,严禁跨越,踩踏防护网架及移动设备。
5、自卸车作自卸动作时,车箱上不许有人,输送机升降架下严禁人员停留。
6、原料仓棚下的电缆线要每天检查,确保安全,用完后要收回,以免丢失。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检查清理现场,切断设备电源。
7、工作时戴好防尘劳动保护,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第10篇 机电维修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在生产现场实施设备维修时,必须首先处理好相关电源,并设置禁止启动指示标识。所用氧气、乙炔、焊机等必须合理放置。拆卸下零件放在专用作业箱中,防止掉入产品与设备中,导致对下道工序设备的损坏。并检查现场是否远离可燃物。工作结束必须严格检查现场与相关设备确保安全。
2、维修现场人员较多时,必须统一指挥,不得聚集与工作无关人员,以免意外伤害。高空作业必须两人以上,相互保护配合,并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3、高压设备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操作,作业时必须穿好安全劳动保护。对生产岗位用电设施、电缆线等必须严格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第11篇 浸麦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投料时必须首先按设备操作规程,启动并检查提升机、输送机各环节运行是否正常,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进料。在输送机运行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从皮带上跨越!
2、员工打浮麦时,严禁站在罐沿上。刚下完麦,罐底二氧化碳未排净时,员工不得下入罐中。在洗麦、鼓风、溢水及处理地面卫生等操作中,严防把水溅入配电柜中,而导致电击事故。
3、在进入罐中拆洗喷头时,不得一人操作,必须按排人员罐内罐外配合,开启高压水管时要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处理墙上窗子卫生或操作时,不得站在窗台边上,以免发生不测。
4、必须按操作规程。启动二氧化碳风机,确认排净罐底及管路存水时方可启动。机械、电器设备在运行时如发生突发故障,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以免造成对设备的损坏,在处理过程中严防对人身的伤害。
第12篇 锅炉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锅炉岗位是必须保证安全运行的工作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得触摸,靠近各种设备及配电柜等机电设备,以免发生危险。
2、主管人员、当班司炉工,必须按安全设备管理要求检查、维护保养设备,定期排污,检查安全保护设施、受压部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对出现的故障尽快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处理。确保锅炉用水达到标准。安全阀及压力表等必须按市区主管部门要求定期送检!
3、主管人员、当班司炉工要调解好锅炉安全受压部件,以保证其灵敏度及可靠性,并对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与锅炉本体的连接管路进行检查,严防堵塞,导致安全事故。
4、锅炉设备升降压必须缓慢均衡平稳,严禁急剧升降。
5、对设备暴露出的隐患与问题,生产运行中暂时不能处理,但不影响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报告,详实记录在交接记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