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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管理制度的组织职责、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指导书、工艺变更管理、生产过程工艺管理、工艺事故管理、工艺质量记录管理、技术开发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中的工艺管理。
2 组织职责
2.1 全厂工艺管理由厂技术科管理,其他各部门配合,技术厂长主管。
2.2 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车间工艺员对车间工艺管理负责。
2.3 对生产中工艺异常问题,由技术科和车间共同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车间进行实施,鼓励车间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所进行的qc等活动。
2.4 技术科负责全厂工艺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对涉及生产技改工艺辅材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3 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3.1 本厂各工段都应有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过程复杂的工段必须有岗位作业指导书。
3.2 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及产品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组织编写试行稿,由技术科审核,主管厂长批准实施。
3.3 对原产品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修改由技术科组织,车间工艺人员配合进行。
3.4 技术科对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监控,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范围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4 工艺变更
4.1 工艺变更范围包括:
生产能力变更,管线的改动,主要操作方法改变,工艺参数改变,指标测试手段改变,阀门的增减,控制方案的改变以及化工设备、生产原料的改变等。
4.2 工艺变更程序
4.2.1进行工艺变更时,需由车间技术负责人(工艺员或车间主任)提出详细工艺方案,(必要时须有物料衡算和工艺流程图),以书面形式报技术科,并填写工艺变更审批单。
4.2.2技术科接到工艺变更报告后,组织车间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验证,并根据验证报告报技术厂长审批。
4.2.3工艺变更后,由技术科负责对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修订。
4.2.4对重大工艺变更,直接由厂技术科制定技术方案,并由工厂技术审定委员会论证,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5 生产过程管理
5.1 技术科为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5.2 生产车间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时由技术科负责评审处置办法,并发放产品质量跟踪单,由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半成品或成品进行标识控制与跟踪。
5.3 对生产中的不合格品,车间应查明原因,并制订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技术科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部门。
5.4 关键过程管理
5.4.1关键过程是指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或不稳定的过程。
5.4.2质量不稳定或重要的产品在必要时由厂技术科设置关键过程,由车间对工艺参数实行连续监控,车间定期对过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技术科定期检查。
5.4.3关键过程的能力达不到要求时,由技术科和生产车间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建立纠正措施提高过程能力;短期查不出原因的应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攻关,确保过程能力处于受控状态。
6 工艺事故的管理
6.1 工艺事故的分级按公司有关规定。
6.2 事故处理应遵循的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预防措施不放过,具体执行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6.3 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电告公司经管部并组织抢险,重大以上事故要报公司有关领导。
6.4 对工艺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在三天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公司。
7 工艺质量记录管理
7.1 工艺记录主要包括岗位操作记录,生产交接班记录,中控质量分析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工艺、设备、机修),工序能力分析记录,工艺月度总结,工艺变更文件等。
7.2 工艺质量记录要求
7.2.1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及时,无涂改、无超前和滞后现象。
7.2.2原始记录必须字体清楚,仿宋化。
7.2.3记录有误时允许及时杠改,杠改率≤3‰。
7.2.4记录保持清洁、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装订。
7.3 工艺质量记录的保管
工艺记录由车间工艺员负责收集保管,技术科工艺质量记录由工艺负责人保管。
8 奖惩办法
8.1 对工艺改进及新产品开发、工艺管理做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按公司及工厂有关文件执行。
8.2 对违反工艺管理规定,对产品质量和消耗造成影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人员进行考核,按《专业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第2篇 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3篇 工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