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票管理制度
企业支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三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五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支票管理注意事项
一、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二、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三、工、建、中、交、农、光大、商行等均有自己的支票。
四、标识,各行支票纸质特制,有防伪。
五、出票日期要求大写:贰零零贰 零伍 壹拾捌
六、收款人:天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七、出票人账号:一般为印泥印上去的。
八、人民币①应大写,②$6598.70陆仟伍佰玖拾捌元柒角整;③顶格。
九、人民币小写要以“$”封口。
十、人民币大小写要一致,整张支票不允许涂改,尤其是人民币处不一致或填错、涂改都应视无效。
十一、用途要明确填清楚。
十二、出票人签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加盖印章应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
十三、存根:出票人用以记账。
十四、齐缝章
十五、支票付款期限十天。
十六、需存入银行,要填写过账单。
十七、持转、现、过账单不允许承诺立即付货。
十八、 可能出现空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