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和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为使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作业程序有所遵循。
2、保有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3、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使用年限、残值率标准按”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固定资产编号按执行。
第五条、各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划分如下:
1、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车间为使用保管部门;
2、在库的固定资产,以仓库为保管部门。
3、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各使用科室为使用保管部门。
4、各驻外办事处的固定资产,以各办事处为使用保管部门。
第六条、驻外办事处的固定资产,按《驻外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归口: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办公及生活用固定资产由总经理办公室管理;
2、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生产部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修理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内固定资产的调配、领用、退库的审批手续;办理对外调拨、出售、出租固定资产的有关事宜。
3、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正确及时地反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4、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修理、保管。
5、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6、负责固定资产进厂的技术鉴定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7、负责待处理多余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理事宜。
8、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查、鉴定、报批和清理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统计、核算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正确合理使用固定资产,建立健全使用保管的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
2、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修理和保管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调出、调入、启用、封存、领用、事故处理、改造、报废、退库的交接验收工作,各保管部门每半年与会计部核对帐目,确保帐帐、帐物相符。
4、编制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计划和大修理计划。
5、提出固定资产更新、报废、和添置意见。
第十条、财务部的职责: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核对帐目,正确、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总分类核算。
2、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改造、报废、清理、变卖、出租、外借、转移等会计手续是否齐全。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率,向权责主管人和有关部门提出管理建议或措施。
3、编制年度固定资产保险计划,并负责办理及索赔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有关固定资产的核决权限见“固定资产核决权限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改造、日常维修、大修理均实行计划管理。
1、公司财务部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资金。
2、年度预算外增加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公司核决权限执行。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核算:
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组织和做好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
2、所有固定资产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规定的名称、类别、统一编号入帐。
3、在设备验收、移交使用时,生产部应设置单台设备的固定资产卡片,登记设备的资产编号、有关数据及变动记录。随着设备的调动、调拨、新增和报废、卡片位置可在卡片册内调整,补充或抽出注销。
4、会计部、使用保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台帐,反映公司设备资产状况、各种类型设备拥有量、设备分布、设备维修及增减变动情况。对精、大、重、稀设备及关键设备,应单独编制台帐。
5、对租入和借入的固定资产,应建立登记簿,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6、经总裁批准租出或借出的固定资产,应将租借合同(协议书)和收据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相关资料交生产部保存,合同期满收回资产时由生产部会同会计办理结算手续。
7、固定资产购置手续和固定资产核算:
[1]、使用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请购单,送生产部审批、调研、立项。
[2]、请购单必须注明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储量、使用目的、预期结果、需用日期、计划使用资金数额等。
[3]、经初审过的请购单,按照固定资产核决权限,提请权责主管人核准。
[4]、生产部凭权责主管人核准的请购单,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不包含在商店购买诉固定资产);购货合同的签定,必须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5]、所有设备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a、由生产部通知请购部门,会同仓库按购货合同,验收数量、规格、质量以及随机附件。
b、设备入库验收一般应具有以下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合格证,有关图纸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资料(或配件)。生产部设备管理员整理完毕,将相关资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c、验收(鉴定)合格后由设备员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四联(生产部、、会计部、仓库、档案室各一联),会计部审核各项手续后,办理入帐手续,并根据合同(原件)规定支付设备款。如发现问题,由生产部按合同法及购货合同及时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6]、需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设备,同时应办理以下手续:试车验收合格后,由生产部填写“设备安装试车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转移)单”一式三联(生产部、会计部、使用部门各一联)。会计部根据“设备安装试车验收单”和合同(原件)规定支付设备款;根据“固定资产领用(转移)单”计提设备折旧。如属技改、基建等综合项目,可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一并移交。
[7]、工程项目所用设备如采用预付方式,请款应严格按”固定资产核决权限”执行,并同时提供购货合同原件。待设备购置入库后,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8、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改造和技改管理与核算详见《在建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9、固定资产资产折旧:
[1]、按税法规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按原值预留10%残值,少留或不留时需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折旧,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1—10%
/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先
/12[3]、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税法规定的最短年限计算。
a、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为20年;
b、机器、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
c、电子设备、汽车及其它运输工具、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等,使用年限为5年;
[4]、除未使用、不需用和经公司批准封存的机械设备外,固定资产都应计提折旧。
[5]、当月启用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停用的次月停提折旧。
[6]、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应按照工程决算调整原价和已提折旧。
[7]、固定资产折旧足额提取后,任可继续使用的,不在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10、固定资产的修理:
[1]、固定资产的日常中小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2]、会计部按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大修理费用计划预提大修理费计入各使用单位成本,实际发生费用冲减预提费用。年度支出盈余或溢支都应在当年成本中调整,并做出相应的分析。在用固定资产停止使用的,由生产部填制“固定资产停用通知单”一式三联,经总经理和财务副总签字后,一联留生产部,一联交使用部门,一联交会计部。会计部将该固定资产自“在用固定资产”转入“未使用固定资产”。
11、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清点:
[1]、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需报请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出售。
[2]、固定资产申请报废时,须由使用保管单位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生产部组织技术鉴定,一般固定资产由总经理批准并报知董事会,但大型精稀、成套、成批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的报废,须报董事会批准。申请报废时,须附技术鉴定报告书。
[3]、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清理工作,由生产部负责发出通知,使用部门办理退库手续。
[4]、固定资产清理,应在帐上注销原价和已提折旧,另立备查帐。清理完毕将卡片归档保存。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中所收回的一切物资、变价收入、所发生的一切清理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转入营外支出科目核算。
[6]、全公司固定资产半年进行抽样清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查,由生产部组织,使用保管部门盘点,会计部抽查核对。
[7]、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a、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b、检查固定资产零配件及附属品是否完整齐全。
c、检查帐、卡、物记录是否及时、正确,固定资产的转移、调拨手续是否完备。
d、对盘盈、盘亏和坏损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e、对多余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f、对清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固定资产核算工作的改进措施。
g、年终清点固定资产盘亏单项净值在千元以下的,经财务副总审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单项净值在千元以上,应转作待处理盘亏,并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核呈董事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