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厂长负责组织成立厂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由厂长 安全生产副矿长 安全员组成。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且掌握安全管理工作,熟悉事故、事件的调查技术)
2、安全科(安全标准化创建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文件任命安全科长和相应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践经验,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4、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并重新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