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媒体关系科对外发稿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条例
第三条月度发稿计划
(一) 每月月底拟定下月月度发稿计划,内容包括稿件选题、刊发媒体单位、稿件数量。
(二) 将拟定发稿计划报主管领导审阅签字。
第四条稿件选题范围
(一)选题时从正面、客观、全面的角度切入,避免对公司不利的选题,不涉及公司敏感话题。
(二)根据当前形势及大政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挑选与当下紧密相关的选题。
(三)做公司高层个人形象报道时,避免隐私选题。
(四)根据公司项目投资、发展规划、新近动态做相关选题的报道,不涉及公司机密经营状况。
(五)对外宣传素材可以是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经营业绩、突出成果、经营方针、公益活动等。
第五条对外宣传的原则:
(一)有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
(二)与公司决策相接轨;
(三)讲求实际效果,不断总结改进;
(四)勇于创新、敢于探索;
(五)强化员工的对外宣传意识,保持对外口径一致。
第六条 稿件审批管理
(一)所有稿件撰写完毕,必须上缴稿件审批表。
(二)稿件审批表包含发稿人员名单、稿件名称、内容摘要、稿件字数、期望刊发的媒体单位及稿次。
(三)要求稿件加盖骑缝章,报主管领导审阅。由主管领导对稿件提出意见和建议,达到发表要求,方可签字同意。
(四)审批流程表送档案处存档,以备日后查找。
(五)稿件发表后,媒体关系科留存一份原件,档案科留存二份原件。
(六)每月月底对发表稿件进行整理存档,装订成册。每年年底对发表稿件总结存档,并装订成册
(七)未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任何稿件不得对外发表,以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如违反规定,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危机公关
(一)遇公司发生重大事故、事件、负面报道等,第一时间告知行政部主管领导。
(二)由主管领导决策,制定相关处理方案。
(三)如遇重大紧急事件发生,由董事长直接授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四)危机公关处理完毕后,拟写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内容,处理方案,处理结果,注意事项等。处理报告送档案室存档。
危机处理流程图如下:
突发危机事件
当事人或知情人5分钟内告知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
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10分钟内告知集团行政部
集团行政部于15分钟内告知董事长
由集团行政部牵头制定危机处理方案
处理完毕后,经办人上交危机处理报告至集团行政部审核,由集团档案室统一存档,以便今后参考。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所有稿件必须责任到人,未按计划发稿,相关责任人将扣除相应绩效分数。
第九条未经审批程序擅自发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经济处罚。
第十条发现关于公司的不利或负面信息未能及时上报,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分数或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遇公司危机事件,未能及时上报或处理不善,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分数或行政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