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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
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了完善管理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鼓励管理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本制度。
2.0内容
2.1嘉奖
2.1.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1.2密切联系顾客,为顾客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顾客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2.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在抢险救灾中,保护顾客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2.1.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表扬和嘉奖。
2.1.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2.1.6管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报请管理处上报公司调整奖励方案。
2.2惩罚
2.2.1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罚款、辞退。
2.2.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并处罚金20元。
2.2.2.1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2.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2.2.4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2.2.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2.2.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2.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2.2.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予书面警告并处罚金50元
2.2.3.1违反2.2.2.1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2.3.2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2.2.3.3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2.2.3.4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事者。
2.2.3.5上班私自会客者。
2.2.3.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3.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2.2.3.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顾客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2.2.3.9当值睡觉者。
2.2.3.10上岗前饮酒者。
2.2.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并视其情节处以相当的罚金。
2.2.4.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2.4.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2.2.4.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4.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2.2.4.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2.2.4.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2.2.4.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2.2.4..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2.2.4.9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或围观赌博。
3.0记录
《违纪处分执行书》由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部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4.0附件
《违纪处分执行书》
第2篇 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格式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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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
1.0目的为了完善管理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鼓励管理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本制度。
2. 0内容2.1嘉奖
2.1.1 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1.2 密切联系顾客,为顾客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顾客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2.1.3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在抢险救灾中,保护顾客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2.1.4 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表扬和嘉奖。
2.1.5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2.1.6 管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报请管理处上报公司调整奖励方案。
2. 2惩罚
2.2.1 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罚款、辞退。
2.2.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并处罚金20元。
2.2.2.1 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2 .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2.2 .4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2.2.2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2.2 .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2 .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 .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2.2.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予书面警告并处罚金50元
2.2.3 .1违反2.
2.2.1 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2.3 .2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2.2.3 .3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2.2.3 .4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事者。
2.2.3 .5上班私自会客者。
2.2.3 .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3 .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2.2.3 .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顾客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2.2.3 .9当值睡觉者。
2.2.3 .10上岗前饮酒者。
2.2.4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并视其情节处以相当的罚金。
2. 2.
4.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 2.
4.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2. 2.
4.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 2.
4.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2. 2.
4.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2. 2.
4.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2. 2.
4.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2.2.4 .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2. 2.
4.9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或围观赌博。
3. 0记录《违纪处分执行书》由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部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4.0 《违纪处分执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