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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保安器械管理规程制度
1.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职责
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对讲机使用程序
1)对讲机是管理处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处的公共财产,每一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保安队的全部对讲机应建立《通讯器材台账》。
2)对讲机只供员工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5)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积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5.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于他人玩耍。
5)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带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8)对违反条款者,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处以50元∽300元罚款。
第2篇 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制度
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1.0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0适用范围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0职责
3.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3.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器的采购、发放、送检。
4.0工作程序
4.1对讲机管理
4.1.1对讲机是管理处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处的公共财产,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保安队的全部对讲机应建立《通迅器材台账》。
4.1.2 对讲机只供员工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4.1.3 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1.4 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4.1.5 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扒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4.1.6 对讲机充电器由相应的班长领用,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充电器在每天0:00~2:00停止充电,16:00~18:00停止充电,且只能用于对对讲机电池充电之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否则按违纪处理。
4.2警棍的管理
4.2.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4.2.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4.2.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4.2.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与他人玩耍。
4.2.5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4.2.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赔偿,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4.2.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4.2.8对违反4.2.2至多.2.6条款者,除过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处以50~300元罚款。
第3篇 物业小区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小区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保安警用器械管理的职责和方法,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适用于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二、职责
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大队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3、管理处负责本小区保安器械的管理。
三、工作规程
1、对讲机管理
(1)对讲机是保安员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公司的公共财产,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2)对讲机只供员工值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
况须由管理处领导同意方可。
(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照价赔偿。
(5)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6)对讲机充电器由相应的班长领用,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
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严禁带出。
(4)严禁用警棍嘻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与他人玩耍。
(5)执勤保安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
(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进行器械和其他物品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四、文件和记录
1、保安一日工作情况记录
2、领用物资记录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第4篇 保安队警用器械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定了保安队警用器械管理要求,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0 适用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怡翠花园管理处保安队所有警用器械管理。
3.0 职责
3.1 当班保安队员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3.2 队长负责保安器械的发放、送检。
4.0 工作规定
4.1 对讲机管理
4.1.1对讲机是管理处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处的公共财产,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管理处主任同意方可。
4.1.2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管理处主任批准。
4.1.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4.1.4保安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班和保安队长加以处理。
4.1.5对讲机充电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 警棍的管理
4.2.1警棍是保安队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4.2.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队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执行公务是自卫使用。
4.2.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4.2.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他人玩耍。
4.2.5执勤时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4.2.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4.2.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4.2.8对违反4.2.2至4.2.6条款者,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处以50元――300元罚款。
4.3手电、雨衣的使用
4.3.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不得使用,严禁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已用。
4.3.2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鞋擦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值领班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布擦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3.3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交接班记录表》上。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通讯器材台账》
5.2《交接班记录表》
第5篇 物业园区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园区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1)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职责
①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②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工作程序
①对讲机管理
a、对讲机是管理处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处的公共财产,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保安队的全部对讲机应建立《通讯器材台账》。
b、对讲机只供员工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c、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d、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e、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f、对讲机充电器由相应的班长领用,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充电器在每天0:00~2:00停止充电,16:00~18:00停止充电,且只能用于对讲机电池充电之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否则按违纪处理。
②警棍的管理
a、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b、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c、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d、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与他人玩耍。
e、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f、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g、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h、对违反b至f条款者,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处,处以50元~300元罚款。
(5)相关记录
《通讯器材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