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的采购品种应以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数量以工程预算为依据。质量以设计要求为依据,材料员根据定额员编制、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审核的材料计划负责采购。材料采购实行材料员专人负责制,项目上的其他负责人有建议权,不得直接插手材料采购。材料部门实行采购、验货、收料、审批、付款分权制,不允许减少环节,缺少手续一律处予罚款200元。
2、材料员调动,全部办好交接手续,由材料会计在场签字。交接时的遗漏问题,由原经办人处理,费用损失由个人承担,不办好交接手续而离开的罚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3、材料原则上分项目部采购,材料员采购材料要认真做好价格信息的调查、交流、咨询工作及信息论证工作,随时掌握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大众材料价格不得超过总部调查价格的3%,大型材料不得超过1.5%。材料以质优需用为主,不允许以借口不能报批而采购价低质劣的材料。对买回的不合格的材料,坚决给予退货,不能退掉的部分,由采购员赔偿50%。
4、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允许擅自作主,采购员更不能随意购买,违反者罚款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5、采购万元以上的材料,一律采取招投标,投标厂家要在5家以上。签订合同应由项目经理、材料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供应商洽商,签订合同时除考虑价格合理外,还应考虑本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在保证合同要求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最低价,10万元以上要经过总经理同意,50万元以上要由总经理参加,违者罚责任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购员原则上亲自送货到现场,把好质量、数量、规格、用途、价格关,与收料、仓库保管员当场验货手续,不到现场办理的每次罚100元。所购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及时向资料提供,凡未及时提供或手续不全的每次罚采购员100元。
7、凡是两个工地之间的调拨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调拨单验收入库,材料当场点清,发现差错经手人罚200元。
8、甲供材料包括安装主材料要根据预算员提供的计划单,经项目经理、施工员签字手续齐全后,方能去甲方提货。验货入库时要有对口工种代表、材料员、门卫三人以上签字,当日验收,不得过夜,发现代签每人每次罚200元。
9、三大材料和安装主材要凭送货单位的解货单,对于规格、数量、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全部清退,如果收了不合格的材料,每车给予责任人500元以上的罚款。
10、材料入库必须统一计量标准,重量以千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地材料收料实事求是地进行丈量,目测估计的发现一次罚200元,二次开除。收料员要根据现场的需要,不得滥收,浪费资金和材料。
11、除钢筋、砂石、红砖、铸铁管等庞大的材料外,所有材料要进入仓库,尤其是安装、装潢材料。材料进入时须由仓库保管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材料堆放在外面每次罚款责任人200元。
12、进仓库领料,必须依据耗用材料总计划单凭项目经理或定额员签字后的领料单领取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则上以旧换新,否则,仓库保管员可以拒绝发料,报废材料每月要由财会材料人员在场清点,以旧换新率达到100%,达不到每次罚款100元。
13、所有进入仓库的材料一律有计划限额发料,不按限额领料单每次罚款保管员200元。
14、收料员都要设立一本台帐,对各种材料按顺序先后详细登记。保卫人员也要设立一份台帐,但只登记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由材料会计每月把两份台帐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汇报,作出相应措施,违反者罚200元。
15、甲供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由甲方对价格、质量进行认可,免得事后扯皮,在工程结束时,将剩余甲供材料及时退还。
16、由材料会计负责材料分类,让所有土建、安装、装潢仓库的帐本、报表规范化、统一化,便于管理和检查。材料会计负责清理积压材料,随时与采购部门和其他项目互通信息,便于调用。
17、用车台班规定:
(1)计时台班车:130不得超过30元/小时,5吨东风、解放不得超过40元/小时,按实际用车时间计算。
(2)租赁材料装卸运费每吨不得超过30元。
(3)外运渣土:130三环每车不得超过70元,三环内每车不超过80元,二环内不超过9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18、租赁材料进场要有对口工种代表、门卫人员、保管员严格验收,材料员对租凭材料要建立台帐,并督促施工部妥善保管使用,不要任意切割、焊接,造成损失追查施工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