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23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则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事管理部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第2篇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范例
不同的企业,都会制定不同的招聘管理制度,因为有了这一制度,在施行招聘工作的时候就会更加顺利。以下是某公司所制定的人事招聘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员工管理人员参考。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则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事管理部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6.0本制度相关支持表单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
第3篇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格式
1.0 目的
规范物业集团人员招聘工作程序,确保能及时、有效地为用人部门输送合格人才。
2.0 范围
适用于除物业集团各部(室)助理级以上及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处)总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的所有员工的招聘工作。
3.0职责
3.1 物业集团各部(室)及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制定用工计划并负责招聘工作的业务考核。
3.2 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4 物业集团副总经理负责用工计划、招聘计划及录用人员的审核,物业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4.0工作内容
4.1 物业集团各部(室)、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依据人事定编及实际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用工计划填入《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行政管理总部。
4.2 定编内的主管以下人员的招聘按正常手续办理。
4.3 定编外::或定编内的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4 行政管理总部根据《物业集团定岗定编》及各单位缺编情况,每月27日前编制下月招聘计划,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5 行政管理总部拟定招聘方案,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6 行政管理总部在招聘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4.6.1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场招聘、报刊杂志招聘、网络招聘、学院、部队招聘、猎头公司招聘等。
4.6.2 招聘公告内容必须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时间、地点,报名须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4.7 物业集团业务总部、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及用人单位协助行政管理总部做好题库的建立、面试、笔试等相关工作。
4.8 初试时::要严格审查硬件,包括核实员工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相关岗位技术证书、退伍证、健康证等证件。初试合格人员资料要分类整理,根据初试结果拟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初试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到人。
4.9 初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9.1 有严重疾病史或者传染病者;
4.9.2 组织观念极差,不服从工作安排,纪律涣散者;
4.9.3 以往工作经历中职业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 心胸狭隘,有严重心理障碍者;
4.9.5 性格特别内向,且与人交流沟通明显困难者;
4.9.6 吸毒者;
4.9.7 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 复试由行政管理总部统一安排。复试必须经过笔试、实操测试。
4.11 复试合格,择优进入岗前培训。进入岗前培训人员需报集团劳动人事保障中心审查。三日内未答复者,视为审查合格。
4.12 应聘人员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4.12.1将已录用人员、待考虑人员、不合要求人员资料分门别类存放。
4.12.2将需要补签的已录用的人员资料送有关领导签名确认。
4.12.3已录用人员资料待员工报到入职后,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4.12.4待考虑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个月。
4.13 行政管理总部将招聘结果进行统计并写出招聘工作总结(招聘方式、面试的组织、招聘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呈物业集团总经理批阅。
5.0相关文件
无
6.0记录表格
6.1《人员增补申请表》(qr-6.3-01-13)
6.2《物业集团定岗定编》(无固定格式)(qr-6.3-01-17)
第4篇 集团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xx集团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发展和实现组织目标、获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业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集团内部各单位所有岗位的招聘与选拔。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集团内部各单位的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招聘原则和依据
第四条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企业内部、社会择优录取所需的各类合格人才,做到“任人唯贤,才尽其用”。
第五条单位招聘依据
各单位的人事部门应根据全年发展规划及单位组织架构,结合市场实际,确定人力资源总体需求。各单位人事部门应编制《单位岗位编制表》(附表1),上报集团人力管理中心核准后执行。
第六条部门招聘依据
各部门因人员离职、调岗、产假或其它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确须增补人员的,部门须提前填写《部门用工申请审批表》(附表2),经单位人事的招聘部审批后实施招聘。对于新增岗位,建议用人部门附上该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和《kpi考核指标》,重新申请岗位及人员编制。
第三章招聘实施
第七条招聘实施
一、招聘计划
各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单位人事编制表》和《部门用工申请审批表》制定年度
或月度招聘计划(内容含招聘信息的发布、渠道的选择、资料的收集及筛选、面试安排、招聘经费预算、人员录用审批及通知等),并组织实施。
二、内部招聘
各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应首先考虑集团内部人员,实施“内部竞聘”(包括晋升、调岗、推荐、公开竞聘选拔等),具体操作依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三、外部招聘
指通过具有合法招聘资质的机构或媒体进行招聘,包括人才网络、猎头、现场人才交流会、学校、职业介绍所或其它媒体。
第四章外部招聘程序
第八条外部招聘程序
一、资料筛选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将收到应聘者的个人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提交用工需求部门进行挑选,用工部门将选定的人员名单反馈给单位人事部。
二、通知面试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用工需求部门提交的人员名单进行面试通知,面试时间由双方沟通确定,用工需求部门负责人需亲自参加面试。
三、应聘登记
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附表3)。
第九条面试流程
面试根据岗位可分为考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一、组织考试
考虑到岗位工作的部门统一性,考试试卷可以由用工部门直接出题,用工部门负责评卷,原则上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可参加面试,60分以下者不应安排面试。
二、心理测试
针对有需要的工作岗位可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心理测试,测试结果应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备案,以便日后开展岗位指导工作。
三、证照审查
用人部门在面试的同时应审查应聘者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对伪造资历和证件者,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轮面试。
四、录用审批
面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核定录用人员名单及试用职务名称,填写《人员录用审批表》(附表4)。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重要与否对预录用者进行背景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用工部门(具体详见《员工背景信息调查报告》)。
五、录用通知
用工部门一旦决定录用新员工后,应将《人员录用审批表》及时报送至单位人事部门,招聘专员必须在收到“审批表”的当日下达《录用通知书》(附表5),告知应聘者报到日期及携带的相关证件。
六、未录用人员通知
对于初试或复试未通过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人员应及时谢绝对方。
第五章新人报到
第十条新人报到手续办理
一、体检规定
录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各单位不得录用。
二、证件缴交
新员工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或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5篇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不同企业都会制定不同的招聘管理制度,因为有了这一制度,在施行招聘工作的时候才会更加顺利。以下是某公司所制定的人事招聘管理制度,仅供各位招聘管理人员参考。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则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事管理部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6.0本制度相关支持表单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