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会议管理制度1会议的分类与组织:公司的会议分为全公司性会议、专业性会议和分公司(部门)会议三种。
1.1 全公司性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全公司员工大会等。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主管副总主持召开。
2.1.2 专业性会议:包括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会议等。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
1.3 分公司(部门)会议:包括各分公司每周晨会、部门工作会议等。由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2会议内容:为避免重复或过多的会议,按会议的内容将公司的会议分为例会和其它会议二种。原则上,例会要按例行的时间、地点、内容和人员组织召开。
2.1 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是研究、布置工作;决定中层干部的调整和任免事项;研究调整全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思路和经营策略;传达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决定公司的其它重大事项。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视具体情况决定,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汇报、评价前半个月的工作;总结前次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排布置下半个月的工作;接受总经理等高层领导经营理念、经营思想等方面知识的灌输。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在每月中和月底各召开一次。各分公司晨会: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检查总结本单位上周的工作情况,包括接、签单情况和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服务情况;检查存在的问题;传达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对员工进行培训等。时间一般在早晨上班后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具体召开时间由各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项目经理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布置工作;检查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传达公司会议精神;学习有关业务方面的文件规定等。此类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一般每月二次,具体时间由工程部决定。管理业务培训课:主要培训对象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单独举行,也可穿插于中高层管理人员例会中进行。每月至少一次。一般情况下,由总经理主持。并可适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讲授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
2.2 其它会议全公司员工大会:主要内容是总结工作、表彰先进、进行工作动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每季度至少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经营活动分析会:主要内容是汇报、分析公司前段时间的计划完成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参加会议人员是分公司经理、主力设计师、助理设计师等。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财务部长主持,不定期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主要内容是检查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苗头,讨论、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研究决定质量管理方面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程接单率,增加业务量。参加会议主要人员是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工程监理等。会议由工程总监主持,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汇报、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发生事故的原因,研究决定安全防范措施。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主持,不定期召开。各部门、分公司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布置、安排工作,传达公司会议精神等。由部门、分公司负责人主持,不定期召开。
2.3 会议的安排:
2.3 .1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在会前经召集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汇总,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3 .2凡属已列入办公室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须改期举行,召集部门应提前一天提请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获批准,不得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2.3 .3对由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会议,或没有多大作用的会议,公司办公室有权拒绝给予安排。
2.3 .4由部门召开的全公司性会议,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整体。
2.4 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召开前,会议召集部门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重点、计划方案、决议草案,落实好会场,以及会议中需进行表彰的奖品、奖状、荣誉证书、纪念品等,并由会议召集部门通知好每位与会人员。
2.5 会议记录和会议记录的整理:
2.5 .1各类会议的召开,都必须由会议召集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专门研究工作或安排工作的会议,必须要与会人员亲笔签到。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员、会议主题和主要内容、会议决议等。
2.5 .2根据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能详细记录的尽量详细记录,无法详细记录的,也要进行概括,加以记录。一般地,领导指示性讲话、安排工作应详记,其它则可记要点。
2.5 .3会议结束后,会务部门要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重要会议如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还须整理出会议纪要,打印分发至各分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以便于进行检查、落实。
2.6 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会议是为解决某些问题、达到一定目的而召开的。会议精神必须进行传达、贯彻、落实(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在此列)。对全公司性的工作会议,各分公司、部门应在会议结束后的三天内传达到每位员工中。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由公司办公室和总经理秘书进行督促和检查。未能按时按传达到位的,每次对该分公司、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各分公司、部门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时应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对在传达贯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会议召集部门和公司办公室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