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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格式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1 消防器材的配备:
1.1.1 按照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1.2 依据设计标准按不同的介质配备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动用。每次使用后,应集中保管,而后更换同样型号和数量的有效器材;
1.1.3 消防器材的摆放要分布合理,摆放在通风良好、明显和便于取用之处,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1.1.4 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有防晒、防雨、防冻的保护措施;
1.1.5 消防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1.2 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2.1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试验一次,与消防设施有关的阀门每月一次,并有记录;
1.2.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并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1.2.3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如确需使用,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或安全主管领导批准,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并经生产部安全人员验收。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1.2.4 车间要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帐,内容要明确具体,数量准确。
1.2.5 车间要作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
1.2.6各部门或车间负责各自管辖区域或所属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检验、换药工作,每月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填写卡片。
1.2.7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平坦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物资。
1.2.8 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换和维护由安全人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归口管理。
三、 附则
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1 消防器材的配备:
1.1.1 按照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1.2 依据设计标准按不同的介质配备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动用。每次使用后,应集中保管,而后更换同样型号和数量的有效器材;
1.1.3 消防器材的摆放要分布合理,摆放在通风良好、明显和便于取用之处,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1.1.4 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有防晒、防雨、防冻的保护措施;
1.1.5 消防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1.2 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2.1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试验一次,与消防设施有关的阀门每月一次,并有记录;
1.2.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并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1.2.3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如确需使用,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或安全主管领导批准,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并经生产部安全人员验收。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1.2.4 车间要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帐,内容要明确具体,数量准确。
1.2.5 车间要作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
1.2.6各部门或车间负责各自管辖区域或所属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检验、换药工作,每月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填写卡片。
1.2.7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平坦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物资。
1.2.8 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换和维护由安全人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归口管理。
三、 附 则
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工厂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
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第4篇 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易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3、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8.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
系统在使用中,应每日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压。
(二)、消防泵动力。消防水泵应每天运转一次。若采用自动控制时,应模拟自动控制参数进行启动运转,每次运转易为5min。
(三)、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每天巡检一切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四)、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如气压水罐、增压水灌)。
2、定期检查
除日常检查时,应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一)、喷头。每月检查一次喷头外观,喷头外表应清洁,尤其是感温元件部分,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含有污垢的喷头应将其分批拆换,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碱溶液或热水洗擦。
(二)、报警阀。每月检查一次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保证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对报警阀进行开阀检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的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通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验。
(三)、管路。检查系统管路有无腐蚀渗漏,湿式系统管路内的水应定期排空、冲洗。对水雾系统管路中的过滤装置应定期清扫。如发现管路中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四)、水源。每月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对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检查消防泵的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实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五)、每月检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有闷盖。
(六)、每月对水流指示器试验一次,利用末端装置实验阀排水,检查其能否及时报警。
(七)、检查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及时调换或检修。
3、年度检查
(一)、每两年对储水设备应维修一次,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
(二)、每两年对消防水泵应解体维修一次。
(三)、自动喷水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可靠性评价,并对施工验收、日常管理维护、修理情况进行总结。
8.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要使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保持良好的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须根据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保养。
1、常规检查
公司必须配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灭火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常规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一)、检查贮气瓶组室内清洁卫生状况,是否有潮湿或阳光直射的现象。冬季和夏季应检查室内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检查起动瓶上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发现异常应按下列方法检查:如起动瓶内贮氮气,每年内部压力降低值不得大与其200c时额定充装压力的10%;若起动瓶内贮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与其额定充装量的5%。
(三)、检查管道系统有无松脱、损坏和严重腐蚀。
(四)、检查阀门和检测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全部旋钮、开关是否调定到正常位置。
(五)、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常亮,备用电源是否可靠。
(六)、检查保护区,特别是火灾探测器和喷嘴的清洁卫生状况,喷嘴是否畅通。如装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检查保养
公司与制造单位或施工安装单位应签定期维修合同。灭火系统应每年至少检修一次,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8.4、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6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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