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机场收费站团支部管理制度
机场收费站团支部管理制度
第五章 团支部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严格按照站内制定对各部门倒班表执行,倒班若出现空岗、漏岗情况给予当事人一次警告,扣当事人考核分2分,发现第二次直接调离团支部。
第五十四条 对站里和上级单位安排的工作推诿,对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前两次按站内规定予以处理,并提出警告,出现第三次直接调离团支部。
第五十五条 按分工完成各自的本职工作,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要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本职工作不及时完成,扣当事人考核分2分。出现3次以上,视为不胜任本职工作,调离团支部岗位。
第五十六条 上午8:30(冬季9:00)上班人员必须到站,在站值班人员8:00必须到岗位工作,中午午休12:00至13:00,在站值宿人员16:00团支部工作可下班,但不准离站,通勤人员15:00必须乘坐班车离站。迟到早退3次,调离团支部。不按规定时间上班,扣当事人2分。
团支部在16:00―20:00为学习时间,机场站职工可利用此时间段在团支部读书、上网学习,严禁吸烟,20:00后值班大班长要锁好门窗,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团支部人员工作除外)。在学习期间吸烟、未按规定锁好门窗扣当事人1分。
第五十七条 在站值班期间,服从站内临时性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扣当事人考核分5分,第二次直接调离团支部。
第五十八条 若岗上出现少于7人时,无条件服从站内安排的收费工作。中午无条件听从站内大班长安排其上岗换饭。因上级单位安排临时工作或活动造成岗上人员缺少影像收费时,团支部工作人员无条件的编入班组收费。不服从管理,扣当事人5分,出现第二次的调离团支部。
第五十九条 团支部在日常工作中物品摆放有序,费工作用品需收起,保持卫生,卷柜内外禁止放置私人物品,通勤人员的物品应放置到寝室,夜间离岗后需关闭电脑并锁好门窗。
第六十条 因工作需要,值班期间保证通信正常。负责公积金、养老保险、人员调动的同志休班期间应保持20:00之前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影响工作扣当事人2分,清洁严重的扣10分,出现第二次直接调离票管岗位。
第六十一条 对站内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应认真执行,有难度或不能完成需及时报告。不认真执行扣当事人2分,不执行扣当事人5分,重要工作不执行扣10分,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