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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学校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师生进行信息技术学习正常运行,加强防火、防盗、防病毒等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上机的教育与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求信息中心内外全体师生都严格遵守如下制度:
一、教师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损失,当事人及主管领导应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追究刑事责任。学生每次上机,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到场,同时每个学生都应以学号入座,以便进行核对。上机期间,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上机规则,认真服从信息中心管理,遵守以下具体规定:
(1)按时上、下机,未经许可不得迟到或拖延,无故迟到二十分钟或二十分钟以上者,管理人员有权取消本次上机资格,对无理取闹者进行严肃处理,上报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
(2)上课时间严禁玩任何游戏及聊天工具,不得私自篡改机子里面任何参数,课余时间严禁玩大型游戏,有违反者取消本次上机资格,上报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严禁携带与教学计划无关的光盘进入机房,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取消本次上机资格;老师带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准把mp3等音乐器件带入机房,违规者一律没收;
(4)爱护机器设备,按规定使用操作,遇有异常或故障,应立即与值班室教师联系,严禁随意拆卸、移动机房设备,违规者上报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损坏设备加倍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在每节课后,辅导老师要组织学生把机房用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6)机房是一个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教学场所,因此要求全体师生必须着装整洁,严禁穿背心、拖鞋等,严禁高声喧哗、嬉戏打闹、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在地上吐痰、口香糖等杂物,自觉保持机房卫生,若有违规者,上报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上机安排:
(1)信息中心根据教学内容和设备情况统一安排上机时间。
(2)任课教师按教学计划携带授课任务书和全体学生名单,提前五分种到计算中心室查看上机机房号,并进行对号入座。
(3)信息中心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师的要求按学期并分周制定上机安排表,各任课老师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违反计划;如遇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由信息中心另行安排。
三、上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机房内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照相机、摄像机和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机房。
四、外来实习生或因工作、学习需要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机房长时间逗留。
五、任课教师组织学生上机,不得擅离职守;下课时,任课教师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六、机房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向外移(带)设备及物品,需有主管领导的批示或经机房工作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相关的登记手续,方可拿出机房;中心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坏,如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以得到妥善处理。
第2篇 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z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是信息化设备运行和数据处理的重要场所,除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机房。
二、有关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立即注销其进出许可,并收回钥匙。
三、定期清理机房内卫生,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有关人员进出机房后要及时关闭机房门,避免外部灰尘进入。
四、机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电加热设备;严禁带入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挥发性和强磁物品;不准在机房内吃喝各种食物和饮料;机房内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机房内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摄氏18-25度之间,湿度控制在45%-55%之间,根据季节和设备要求及时调整专用空调参数设置。
六、各应用服务器及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和操作配电设备、UPS系统、计算机类设备。
七、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应按照统一规划,不得随意安装、移动。
八、做好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特别要对设备发生故障及故障排除恢复情况作详细记录。
九、对于机房出现的任何问题,机房管理员都应及时到达现场,不得推诿、拖延,更不能不予理睬。
十、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必须对机房及有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巡查(每日不少于4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正确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负责人。
十一、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机房安全管理的情况。检查人员由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
第3篇 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 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
三. 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四. 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
六. 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第六条 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七条 信息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
第八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第九条 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
第三节 机房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
第四节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第二十条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第五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信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件四),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外来人员的操作 ,机房管理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第六节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一. 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是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28`c)和相对湿度;
二. 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
三. 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
四. 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五. 配备手动灭火器;
六. 将机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十条 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机房配备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信息部管理人员应对ups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四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跟进。
第七节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4篇 医院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信息管理人员需每天查看24 小时值班日志和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4.保证服务器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6.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第5篇 机房安全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 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
三. 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四. 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
六. 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第六条 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七条 信息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
第八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第九条 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
第三节 机房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
第四节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第二十条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第五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信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件四),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外来人员的操作 ,机房管理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第六节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一. 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是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28`c)和相对湿度;
二. 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
三. 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
四. 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五. 配备手动灭火器;
六. 将机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十条 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机房配备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信息部管理人员应对ups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四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跟进。
第七节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