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更衣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更衣室的管理,营造和维护整洁、安全的更衣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适用于并按全体员工。
第三条 更衣室的管理
1、更衣室由综合部安排专人管理。
2、宾馆更衣室的使用分为男、女更衣室,不得混用。
3、更衣室只允许宾馆员工上下班时更衣,更衣室的开放时间为:上、下班及交接时间。未经允许严禁当班人员在非规定时间内驻留在更衣室休息。
4、员工不得在更衣室中休息、抽烟,应爱护更衣室设施,不允许在室内乱写乱画,张贴等。
5、员工更衣时不得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其他食品。
6、更衣室内除清扫用具及更衣用凳外,一律不准摆放其他物品、物件、工具等。
7、更衣室由保洁员每天清扫,保持更衣室内清洁卫生。
8、更衣室内要注意安全防火,消防保卫部门将其纳入防火责任区,指定人员负责,配备消防器材。
第四条 更衣柜的管理
1、员工衣物,鞋子等所有物品需放入更衣柜内,不得摆放在外。
2、更衣柜内只准摆放更换的衣服、鞋及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3、更衣柜每人一柜,一锁、编号、登记姓名,由使用人负责使用保管,损坏酌情赔偿,并负责柜内外卫生的清扫。
4、更衣柜破损需于当日上报综合部(工程部门),以便修理,修理费用如自然损坏由宾馆负责;如果是使用人自己损坏则自己承担。
5、每位员工应养成良好的节约意识与习惯,室内无人时,请及时关闭电源。
6、更衣柜内请勿摆放贵重物品及钱款,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7、不得在更衣柜内存放违禁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宾馆除做相应处罚外,严重者将由公安机关处理。
8、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员工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员工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五条 钥匙的管理
1、更衣室钥匙统一由综合部专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拥有和私配,若有物品遗失追究综合部专人、私配人责任。
2、更衣柜内要保持清洁,用后应随时锁好。更衣柜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自己负责配制。
3、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及钥匙交于综合部并由综合部(人事行政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如有损坏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