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门安装移交界面管理办法制度
车库门安装移交界面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车库门安装同土建的两次移交界面。
第一阶段移交应具备的条件:
1、场地内无影响安装施工因素(人员、材料等);
2、土建墙面抹灰完成;
3、土建地坪层施工完成;
4、车库内配电箱及线盒调节,补洞抹灰完成;
5、门洞抹灰完成,门洞尺寸调节完成,并形成交接门洞尺寸表格;
6、车库门安装所需尺寸检查无误;
7、标高控制线清晰;
8、车库内的垃圾和堆放的材料清理完毕;
9、抹灰、涂料、艺术石等表面无损坏或有照片记录;
10、土建垃圾已按《重庆康润实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清理干净;
11、按《重庆康润实业工程移交表》之内容各方确认签字完善;
第二阶段移交应具备的条件:
1、车库门设备安装工作已按国家规范和设计施工完成完毕,电机,按钮开关,红外对射安装完毕,线路敷设完成;
2、车库门安装调试完成,由监理,甲方,交接下游进行安装质量和功能的验收并通过,验收记录齐全;
3、观感质量达到《龙湖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标准(2003版)》要求;
4、车库门清洁完成,门的表面保护膜完整,门的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
5、土建已完工作表面(铝合金门窗、玻璃栏板、抹灰、涂料、艺术石等)表面无损坏或已修复;
6、安装产生建筑垃圾已清理完;
7、按《重庆康润实业工程移交表》之内容各方确认签字完善;
车库门安装管理规定
1、分包单位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进场前和离场前按《重庆康润实业工程移交表》之内容与总包单位进行移交,未经移交不得在现场进行安装。
2、厂家或分包单位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在现场随意进行车库门的安装。
3、车库门厂家须遵守总包单位和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在现场乱堆放材料,违者按《重庆康润实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
4、车库门厂家在现场进行安装,需做到工完场清,包装材料和废弃物当天须进行清理,不得在现场乱倒到垃圾。
5、如发现现场有车库门安装后未清扫的建筑垃圾,按《重庆康润实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