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贸易城招商部管理规章制度
贸易城招商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招商部部门职能:
1、负责贸易城业态业种规划与调整。
2、对相关行业商户资源不断进行调查和储备。
3、负责商户资源的整合与入驻。
4、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
5、负责商户《租赁合同》的管理,将各项费用的应收金额及时提交财务部。
6、转让转租和过户手续办理。
第二章、招商部主要职责:
1、按照**贸易城总体业态规划进行全面招商。
2、严格管理《商铺租赁合同》,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工作。对合同中的标的,要严守商业秘密;
3、根据招商调研的结果确定业态定位及业种配置,制定招商计划,确定招商的项目,及时调整招商策略;
4、结合**贸易城的定位和规划有目的选择符合贸易城的入场经营户;
5、对招商人员进行相关行业知识、招商技巧、相关政策法规等培训;
6、对前期未完成的招商量继续补充招商。
7、根据商户的经营实力进行优胜劣汰,清除不良商户,进行补充招商;
8、依据招商准入标准,要求商户带相关手续按流程签订合同,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其它相关费用。
9、建立商户档案;
10、完成领导布置的临时任务。
第三章、招商部各岗位职责:
一、招商部部长职责:
1、按照市场业态规划和空余铺位情况进行全面招商;
2、注意和商户的有效沟通,充分了解客户的情况与需求,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空余铺位状况推荐,同商户达到共识;
3、按照业态要求,重点引进知名品牌、连锁机构等;
4、不断研究市场变化,掌握商户心理,适时调整工作,引进商户资源,整合招商,实行一对一精确沟通。
5、对商户情况、公司情况以及外部各业种业态和品牌情况等有比较熟悉的了解,把握事态变化,成功招商;
6、招商不徇私情。对重点引进的品牌商户,实行一户一策;
7、严格管理《租赁合同》,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工作。对合同中的标的,要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出现信息纰漏;
8、遵守公司制度,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品质管理职责:
1、对入驻前的商户,进行品牌预审,避免出现重合;
2、对进驻的商户进行品牌、品质管理工作;
3、解决商户之间的关于品牌重合、代理纠纷等事务;
4、检查入住商户商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情况;
5、接受商户关于追货行为的投诉,并且有效的解决;
6、遵守公司制度,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办理过户手续。
三、销售顾问职责:
1、接待来访意向客户,并进行详细的解释、解答;
2、根据公司要求,销售已出租的铺位;
3、协助客户办理相关贷款、产权手续;
4、制定销售计划并完成公司要求的销售指标;
5、遵守公司制度,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招商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贸易城品牌登记备案管理规定:
规范**贸易城内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广大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贸易城实行品牌唯一性管理制度:即一个店铺所经营的品牌,另一店铺不得重复经营。同时适当限制单店经营品牌数量,避免资源浪费、无序竞争;
(二)**贸易城负责对商户所经营的商品品牌进行登记备案、审核、公示、品牌种类管理及商户纠纷的解决等事宜;
(三)自即日起对在**贸易城内进行经营的品牌进行登记备案,对已登记备案的品牌进行公示并受**贸易城保护,其他商户不得再经营同一品牌的商品。若同一品牌进场经营,一般采取先入为主的办法解决。另外,根据进货渠道的不同,公司将优先考虑有销售权限的总经销总代理进场经营;
(四)商户在申请品牌登记备案时应提供厂家(或代理商)授权委托书、进货凭证等相关资料;
(五)已完成登记备案的品牌,在经营中必须按照季节的变换及时调整货品,否则将取消商户对该品牌的登记保护;
(六)在经营中,店铺承包人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变化、货品的变化等原因需要更换品牌、按《租赁合同》可增加新品牌或要实行总经销、总代理,要提前7-1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招商部、品牌审核、注册备案、经领导批准后,店铺承包人方可进货上货。不经批准随意更换品牌或临时上杂牌、甚至水货者,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适当处罚,并责令限期撤货;
(七)经过核查,如果是窜货、跟货、倾销而导致**贸易城内受合同保护的其它店铺同质品牌无法经营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经济法律责任;
(八)**贸易城内不同商户经营的商品如果出现追货、重货,按照以下的原则进行解决:
1、已登记备案的商户优先受保护
未进行品牌登记备案的商户,可与已备案商户协商以不高于已登记备案商户进货价的价格将商品转让,如协商不成,则未进行品牌登记备案的商户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商品撤出**贸易城。
2、拥有厂家(或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的优先受保护
如果追货、重货商户都没有进行品牌登记备案,则拥有厂家(或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的优先受保护,另外商户必须立即将商品撤出**贸易城,或经协商以不高于拥有厂家(或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的商户进货价的价格将商品转让。
3、能够及时提供进货凭证证明进货时间在前的优先受保护
如果出现追货、重货商户都没有进行品牌登记备案,也都没有厂家(或代理商)授权委托书,则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进货凭证证明进货时间在前的优先受保护,另外商户必须立即将商品撤出**贸易城,或经协商以不高于拥有厂家(或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的商户进货价的价格将商品转让。
(九)如果出现追货、重货商户既没有进行品牌登记备案,也都没有厂家(或代理商)授权委托书,同时都不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进货凭证证明进货时间,则按以下原则进行解决:
1、**贸易城首先进行调解,各方以经过协商确定的同样的价格销售该商品。如某一方出现违反该价格的销售行为,必须立即将该商品撤出**贸易城,同时对该商户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2、如经调解各方不能以同样的价格销售该商品,则出现追货、重货的各方商户必须同时将重货
商品撤出**贸易城。
(十)品牌登记备案有效期截止每年春节,每年春节过后必须进行重新登记,以前登记的商户享有优先权。
二、商户进场和撤离管理制度:
(一)商户通知
1、告之商户开业时间和与市场管理部的具体联系方式;
2、商户资格审查意见、经营商品和相关手续由招商部移交市场管理部;
(二)商户接洽
1、交代进场等诸项事宜;
2、《商户经营管理公约》等材料交与商户;
3、与商户相关的重要文件、制度汇编发至商户;
4、引荐工程部与商户联系有关装修事宜;
5、与保安部联系办理工卡、胸牌。
(三)店铺装修
1、工程部对装修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发放装修施工通知单;
2、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验证登记;
3、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市场管理部进行施工监管,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施工;
4、商户遇到特殊的装修要求,应同工程部商讨,确定施工方案;
(四)验收
1、工程部、市场管理部、企划部、保安部配合商户进行装修工程验收;
2、验收达标,符合消防安全和管理要求,由工程部签署验收合格单,交市场管理部准许商户进场管理;
3、通知商户去市场管理部办理开业申请手续;
(五)开业
1、市场管理部签署相关开业申请后,商户依据开业时间进行铺货和开业;
2、市场管理部协同各相关部门,开始提供开业的各项服务;
3、向商户发放**贸易城有关管理规定和办理商户的各项存档资料;
(六)撤离
1、招商部根据市场管理部(同意撤离)的书面通知,开出联系单要求:
(1)工程部――协同客户服务部根据租约及相关资料一起和商户验收店铺(包括收回电话线路及有关财产等);
(2)市场管理部――协同客户服务部对有关财产办理退返手续;
(3)保安部――跟进商户财产出门监管及保安、清洁相关事宜;
(4)财务部――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及电脑户口终止。
(七)撤离后
(1)各有关部门三天内将撤离商户的本部门应收费用明细,汇总市场管理部处理;
(2)市场管理部给招商部书面确认有关商户全部撤出和要求跟进有关事宜(若有);
(3)市场管理部把商户的欠费明细总汇等相关资料上报财务部处理。
(八)商户清退管理
1、商户清退包括租户、品牌清退和商品退货;
2、符合下列条件的,必须进行商户清退工作;
(1)商户无故不按约定交纳租金较长时间;
(2)严重违反**贸易城各项规章制度,给**贸易城的信誉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3)合作态度不端正,借机炒作铺位,转租或更改约定经营项目的;
(4)一年之内两次以上被国家执法部门因质量、价格、安全、卫生、环保、计量等原因处罚的;
(5)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事项;
(6)商户主动放弃在**贸易城的经营权的;
(7)商户有其他违约违法情况,不适宜再继续经营的。
3、商户清退流程
(1)各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填写《商户变更/清退审批单》注明清退类型,提出替代商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主管领导审定;
(2)经主管领导审定清退的品牌,市场管理部与商户洽商终止事宜,起草终止合作协议,按照合同会签程序办理审核手续;
(3)终止协议,由市场管理部转财务部一份,按照协议规定,财务部冻结相关押金,三个月后,无重大退货和投诉事项发生,予以结清所有款项。
(4)市场管理部按照商业装修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商户撤场事宜。
4、符合下列条件,须办理商品退货工作:
(1)商户申请退货;
(2)决定不经营的商品;
(3)质量不合格商品。
5、商户在市场管理部填写《物品出门单》,经市场管理部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商品退货手续。
三、商户资格审查及品质管理:
(一)商户的引进、导入应以**贸易城的长期经营信誉为首要目标,事先经过认真的市场调查分析,严格遵守商户引理流程,严格审验品牌和商户的资质、经营信誉,逐级上报,规范合同签定流程。
(二)在商户的引进时严格把关,引进后应对商户的经营、促销活动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协助,才能保持**贸易城良好经营信誉,增值**贸易城的无形资产。审查内容如下:
1、审查经营类型;
2、审查经济实力;
3、审查经营能力;
4、审查品牌优势;
5、审查商品风格;
6、审查商品价位;
7、审查市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