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文化活动管理制度
大厦文化活动管理制度(四)
1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组织开展的各类大厦文化活动。 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创建高品位的人文环境。其职责包括:
物业助理负责编制大厦文化活动计划, 并具体组织实施.
总物业经理负责审核、批准大厦文化活动计划。
物业管理中心其他部门员工有责任配合大厦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工作程序
a. 每年年初物业主任根据管理中心具体情况拟定本年度大厦文化活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物业部经理批准后对计划做适当调整。
b. 较大型大厦文化活动
1] 物业经理在每次较大型的大厦文化活动开展前, 应拟定活动的实施计划, 并报管理中心及公司领导批准。
2] 物业助理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定活动的具体方案。
3] 物业经理应组织协调各部门完成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并向物业客户及有关单位发出活动通知。
4] 如大厦文化活动在大厦外举行,必须将活动方案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并应组织好地面交通疏导。
5] 活动进行时, 管理中心指定的有关人员应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 管理中心相关部门人员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7] 在较大型的大厦文化活动完成后, 物业主任应及时填写《大厦文化活动记录表》对活动进行总结。
c. 常设性的大厦文化活动
1] 物业部按规定时间开放大厦文化活动中心,并设专人管理,以便丰富物业客户的日常文化生活。
2] 对大厦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可参照《营业、文娱场所管理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