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法律诊所日常管理制度
e村法律诊所日常管理制度
1、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法律诊所实行“日坐诊、周巡诊、月会诊”制度。“日坐诊”即每日均有法律顾问等坐班问诊,为群众解难释疑;“周巡诊”即每周由法律服务队伍,到有困难的群众家中,送法上门;“月会诊”即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由法律诊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问题。。
2、实行工作日志制度。法律诊所、法律顾问将联系村的基本情况,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都详细记载到登记表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村一卷,办理具体法律事务做到一事一档。
3、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诊所、法律顾问一旦获悉并参与调处服务村遇到如集体诉讼、集体*、农村重大突发事件,或者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事项等复杂疑难情况的,要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
4、实行工作交流制度。法律诊所定期研究、探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之间经常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5、实行履职报告制度。法律诊所及法律顾问在每年度的12月底中旬,要将当年履行职责情况总结上报乡镇及司法局,作为年度工作考评与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6、实行回访检查制度。乡镇将联合司法局要定期听取或征求顾问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认真履职的法律服务人员及时予以表扬,对履职不认真、工作不落实或敷衍应付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顾问单位不满意的法律服务人员要给予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