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妇女之家管理制度
乡村“妇女之家”管理制度
一、“妇女之家”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和活动,纳入同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和考核范围,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
二、村妇代会(社区妇联)负责“妇女之家”工作,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为“妇女之家”专职管理员;
三、“妇女之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有落实;
四、依托村妇代会(社区妇联)日常工作,建立辖区内妇女、各类妇女人才及开展各种活动的基础台帐,建立“五簿五册”,即:工作活动记录簿、妇女培训登记簿、各类表彰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重点帮扶对象登记簿;村妇代会(社区妇联)、其他妇女组织干部花名册、妇女代表、各类先进人物花名册、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花名册、结对帮扶花名册、巾帼志愿者花名册;做好各类会议、学习、培训资料的收集、归档及保管工作,并于次年的3月份对上一年度的档案予以归档;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向上一级妇联、村(社区)“两委”汇报工作;
六、每年利用“妇女之家”活动阵地,至少组织开展5次以上卫生保健、家庭教育、实用技术、文明礼仪和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七、充分发挥妇女维权机构的作用,向妇女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适、邻里纠纷调解等帮助;
八、组织引导妇女投身经济建设,积极参加“巾帼示范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提高妇女科技致富能力,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