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保卫工作管理,充分发挥保卫作用及其功能,确保公司安全有序运营和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安全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卫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警惕性,认真负责完成好公司交予的安全保卫任务。
二、保卫人员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脱岗。
三、保卫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熟悉掌握保卫工作流程及监控设备操作规程后,方可值班。
四、保卫人员须服从值班干部的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完成公司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保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禁止私自换班、调休,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准随意离岗脱岗。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六、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严禁带领闲杂人员进入执勤岗位,不得在岗位内会客,值班时间内不准看书报,不得在岗睡觉,不做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严禁在岗位内吸烟。
七、保卫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岗位内的各项装备和设施,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岗位设备正常运作,监控通讯设施应时刻处于应急备用状态,严禁用电话、对讲机聊天。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生的事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员应检查岗位设备的运行工作状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九、保卫人员每日须做好工作岗位的卫生工作,并保持工作岗位的卫生清洁。
十、不准在工作岗位上玩耍,私自随意摆弄岗位设备,值班人员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章进行操作,保证工作岗位设备安全有序运行。
十一、保卫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现可疑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并果断处理。
十二、严禁将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及其他污染物带入工作岗位,特殊岗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十三、保卫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露自己的工作任务,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方进行。
十四、保卫人员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工作行为的情况,遵照公司、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五、保卫人员工作言行规范:
语言规范
先生、小姐(外来客人招呼);
您好、请问、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请稍侯、请坐;
对不起、请原谅、请谅解、请支持、请配合、请遵守。
行为规范
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积极热情、保持良姿、不躺不卧、注意形象;
精神饱满、仪表端庄、着装整洁、文明礼貌;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计得失、不贪不占;
团结协作、助人为乐、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职责规范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机智勇敢、临危不惧;
思想集中、提高警惕,可疑人员认真查问;
来访人员、外司车辆,详细询问、严格登记;
按章执勤,讲究文明,不准打骂,不准刁难;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违章,要先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