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管理制度
1、加强节约油料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节油意识。
2、油料实行归口管理,油料的计划、供应、决算统计、考核、奖惩等工作,统一由经营办和油料组专人负责。
3、加油卡由节能员统一登记保管。大型车辆按有效内部小票数量加注,小型服务车辆按月定额加注。各单位和节能员要做到每天每月定时定期核对,掌握每天车辆加油实际情况。
4、油罐车给单车加注燃料油,必须见有运输处印发的内部加油小票给于加油,加油小票需注明生产任务、起止点、行驶里程,现场员和中队长的签名,经营办要设专人考核单台车辆的工作与耗油情况,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处领导和有关单位。
5、对于在厂修理而最后一次出车执行任务的车辆要严格控制加油量,力争把维修、停厂油料的消耗数量减少到最低限度,此项工作由各中队队长负责。
6、车辆进厂维修、食堂非生产用油,由各用油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油员方可付油,否则按加出的油量折算金额扣罚加油员。
7、任何人无权将油箱中的燃料油挪给他人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报中队,由中队请示处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抽取。如私自抽取,则按抽出油量折合成金额的双倍处罚。如提供给投机倒把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从重处理。从中受贿者,以同案犯论处,给予罚款、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禁止个人使用企业油料。油料管理人员私自为他人提供油料或者个人私自偷用单位油料的,除按油料价格多倍罚款外,还将按路桥公司违反劳动纪律条例进行处罚。并调离岗位,待岗一年
9、各车队由车队长管理油料,要认真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弄虚作假者,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罚,调离岗位。
10、运输处任何车辆及工程机械,不得随便用容器灌装燃料油或润滑油,或将私自灌装的油料附带在车内或存放在车库内;也不允许在车内放置盛装燃料油或润滑油的容器。一经检查发现,按违反安全制度进行严肃处理,按容器容量折算燃料油价格两倍罚款。
11、对积极维护油料正常管理,检举各种违反油料规定,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单位要给予积极支持和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除视情况给予表扬、嘉奖外,还将从罚金中按比例适当提取,对其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