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样板间开放时间早9:00,周六、周日无休。如销售员在此时间外需看样板间必须提前报备物业公司,得到物业公司许可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 样板间设专职清洁人员(物业公司配备)。清洁人员应做到家具、地面无尘土。家具、门窗清洁光亮。物品摆放整齐。
第三条 进入样板间人员需穿鞋套。鞋套有清洁人员统一保管,人员进入样板间由清洁员发给鞋套方可进入。
第四条 进入样板间后销售员在保持样板间卫生的同时,还应提醒客户维护样板间设施。样板间内陈列的家具,::用品、装饰物等,一律严禁携带出样板间。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处罚当事带看销售员100员(人民币)/次以上。
第五条 样板间内严禁吸烟,天然气开关严禁打开,卫生间严禁销售员、清洁人员及客户使用。
第六条 物业公司及销售部内勤每周检查样板间一次,样板间内物品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由销售部与物业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追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 物业公司于每日样板间关闭前需检查房屋门窗等,门窗关严,电灯关灭,并注意防火防盗。
第八条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出现问题,将对责任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