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所有南冀采区出入人员不得擅自启动乘人装置运行,必须由专职司机启动,停止。
2、听到开车预警铃声后,乘人装置即将起动运行,回乘人员做好乘坐准备。
3、乘坐方法: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跨坐在吊椅坐板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足触地,站立保持平�后,双手松开吊杆离开。
4、乘车人员必须到指定的有明显标志的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提前下车。
5、乘坐过程中,不得故意左右、前后摆动坐椅,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相互寒暄,握手等肢体接触,以免发生危险,到了下车点必须及时下车,以免发生危险。
6、所有人员乘坐过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若途中发现紧急情况及钢丝绳脱离托轮时,必须及时拉动沿线设置的钢丝绳拉线急停开关,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同时下车,并汇报调度中心,故障未排除前,严禁开车。
7、乘车人员除随身工具外其它物品禁止携带,所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米,重量不得超过20kg。必须有可靠措施保证在运行时不发生脱落、碰帮、撞人,所带物品不得横拿,不得拖地运行。
8、在运行中人员要坐稳,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巷帮的任何物体。
9、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的人员。
10、上下班人员乘坐时,必须按规定路线依次排队乘坐,服从现场安全员指挥。
11、运行时间:夜班23:00--1:00,早班7:00--9:00,中班15:00--17:30,其它时间必须由高度中心通知后方可开启,禁止司机随意开停机。
12、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安全监察中心按“三违”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