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成品入库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半成品、成品入库、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1.总则:
对半品、成品的质量进行控制,保证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及出厂。
2.半成品检验:
2.1生产车间应对装配过程、密封条焊接过程、撞角过程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对过程参数及半成品和成品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并做好质量记录。
2.2当装配结束后应对铝合金门窗进行检验。
2.3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3.成品检验:
3.1成品检验应按gb/t8479 - 2003《铝合金门窗》及本公司成品检验规程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验。
3.2质检员应校对生产过程中各项检验是否齐全,对缺少检验项目的产品,质检员不得进行出厂检验,并退回缺少检验项目的工序重新检验。
3.3出厂检验后,根据成品检验规程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在检验单上注明,并签质检员姓名,生产日期和编号,方可进行包装,在产品包装塑料薄膜上贴合格证、加盖出厂日期,标识产品颜色等方可入库。
3.4在产品检验过程中,不准对产品进行调整或修理。
3.5仓库管理员凭质检员的入库通知单入库。
批准审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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