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出入坑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出入坑管理制度
1、所有出入坑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出入坑登记表。任何人不准代签,必须有洞口检身工负责登记。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待清当班出入坑人数情况。
2、两人以上集体作业人员出入坑时必须有带班长带领集体出入。领队负责入井前清点人数,检查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携带及身体精神状况,出入坑时要把本班出入坑时间、姓名、出入坑人数填写清楚。井口值班人员应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3、作业人员因事出坑,必须经带班长批准,持证明在坑口进行登记。
4、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坑者,对当事人立即开除厂级。
5、考勤人员凭出入坑登记表进行考勤(出入坑登记、并填写时间)。
6、交接班必须在井内进行,严格执行交接班时间,不能提前上下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下班的由队长向坑口检身工回报,检身工要在登记表备注栏内写明延长时间、原由、人数(必须两人以上),当面向接班人员交接。留在井下的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出坑,出坑后要向检身工说明情况办理出坑手续。
7、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入坑时,须由分公司安全科负责人批准后,并排专人办理出入坑手续,安全科为其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后陪同出入坑。
8、如出入坑人员不登记,对当班检身工给予开除厂级。
9、竖井入坑人员乘罐笼,每趟提升不得超过9人,由专用通道进入罐笼。
10、人员出入坑由矿山安全生产调度室负责管理,生产科、安全科调度值班人员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11、如由一个洞口进从另一个口出,人员出坑后由出口检身工向入口检身工电话通知出坑人员、姓名、核实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