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 水电老板和现场维护电工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如开通不接电话或者关机罚100-200元,
二、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因用电设备需要维护电工前往时,电工不执行或者拖延时间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三、 晚上加班和浇筑混凝土时,电工没在现场,每次发现处罚100-200元。
四、 水管、水龙头和球阀等坏了的在漏水,没有及时更换或时间过长,处罚100-200元。
五、 现场的线路等没有整理号的每次处罚50-100元。
塔吊操作、指挥及提升操作工作管理制度
一、 按项目部规定及项目经理安排,按时上下班,若有不按时上下班,每次处罚50元。
二、 当班的人员不能离开现场,若有劳务公司或现场人员举报离开则处罚50-100元。
三、 上班时间各班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员,则处罚200-500元。
四、 上班耍小动作,在劳务公司要东西贪小便宜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节恶劣者扣除工资并辞退。
五、 有意把塔吊电气损坏,处罚500-1000元。
六、 如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七、 操作工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把相关证件交安全办公室,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