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期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基建期间工队安全用电管理条例:
一、用电安全组织措施
第一条、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
第二条、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一经发现责令停工并处500元罚款。
第三条、加强日常的检修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建立维修记录工作台账,记录维修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不全(不及时)者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性处50-200元罚款。
第四条、从用电施工开始,不定期的对用电工程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有统一组织指挥,并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方法等,并及时上报矿工程项目部。未上报擅自拆除者、拆除施工组织措施不全者,处以书面警告处分并上报矿工程项目部;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者视情节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处300-2000元罚款。
二、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第一条、配电箱、分配箱、开关箱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分配电箱应装设在设备或用电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箱与开关箱距离设置合理,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能超过3m。
第二条、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留有有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第三条、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m。
第四条、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部,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
第五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第六条、配电箱、开头箱内和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第七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第八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层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工程用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第九条、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的 导线应留出适当的余量,以便检修。
第十条、永久性用电设备设施,应布局合理,留有2人同时检修的空间, 并应安装应急照明灯及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出,通报矿工程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罚款。
三、线路敷设
第一条、电缆线路采用穿管地埋敷设。
第二条、电缆在室外直接地埋敷设在深度不小于0.6m处
,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作为保护层,并在地表立相关的警示说明牌。
第三条、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
第四条、现场中所用架空线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第五条、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并固定整齐,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六条、进户线在室外处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穿墙设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做成防水弯头。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第七条、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第八条、室内(宿舍、办公室)线路规范化安装完毕后,严禁个人私拉乱接线路。
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出,通报矿工程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处50-300元罚款。
四、电气设备使用与维护
第一条、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第二条、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先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三条、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路和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第三条、配电盘,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条、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替代。
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出,通报矿工程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处50-200元罚款。
五、对用电人员的要求
第一条、对现场中一些固定机械设备的防护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1、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现场负责人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派电工解决处理。
2、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子有无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第二条、对各类电工安全操作要求:
1、电气操作人员严格要求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责令停止使用。
2、电气操作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作业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3、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
4、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用电设计。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8、凡移动式照明(碘钨灯、大功率探照灯、临时加班用撑杆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对夯土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1、夯土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扶夯机,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
第四条、对焊接机械安全要求:
1、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施焊。
2、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
3、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
4、手柄和电缆线的绝缘应良好。
5、电焊变压器的空载电压应控制在80v以内。
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动火证并配监护人,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护目镜。
第五条、对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1、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出,通报矿工程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罚款。
六、现场照明
第一条、照明器的选择:
施工场所应使用防水防爆灯具
第二条、特殊场合照明器应使用安全电压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器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第三条、照明线路
从总配电箱处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为了保证三相平衡,照明干线应采用三相线与工作零线同时引出的方式。
第四条、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第五条、照明线路
1、安装
1)安装高度:一般220v灯具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碘钨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2)安装接线: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应与相线连接,螺口应与零线(n)连接,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灯线应固定在专用接线柱上。灯具的内接线必须牢固,外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3)达不到防护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控制与保护
1)任何灯具必须经照明开关箱配电与控制,配置完整的电源隔离、过载与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器。
2)路灯还应逐灯另设熔断器保护。
3)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4)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应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其安装高度为距地2~3m。宿舍区禁止设置床头开关。
第六条、行灯使用要求
1、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耐热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4、灯泡外面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在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七、用电的档案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材料,应包括相关的审批手续;
2、电阻值定期测试记录;定期检查表等;
3、电工维修记录等。
(说明:凡违规项目的罚款项目自罚单开出之日起,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工队领导并上报矿工程项目部,最后将罚单交于财务科审核,在施工款中扣除。)
机电科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