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辖区防火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辖区防火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大厦内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大厦辖区内防火工作。
(3)职责
①中控室维修工负责消防培训、制订演习方案、检查、整改工作。
②机电主管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③管理处经理对大厦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程序
①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a、中控室维修工
a)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消防演练计划》,按时制订《消防演练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培训。
b)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按时制订《消防培训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c)负责《临时作业动火申请表》的审核,并监护动火作业。
d)担任大厦安全检查员,发现消防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填写《安全生产与卫生月报表》交管理处经理、公司安全主任;如发现火警隐患,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交有关用户,限期整改。
e)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防火疏通道保持畅通。
b、机电主管
负责对中控室维修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c、管理处经理
a)为大厦消防责任人,对大厦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b)负责与用户签订《区域防火责任书》,审批《临时作业动火申请表》。
c)批准《消防演练计划》、《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消防演练方案》、《消防知识培训方案》。
②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程序
a、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原则上应报消防局审批,特殊情况下,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且管理处派人监督其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b、在经批准的重点部位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等处),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动火前'七不':
a)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有的油质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b)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d)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动火后的'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能离开现场。
(5)相关记录
①《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②《消防演练记录表》
③《安全生产与卫生月报表》
④《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