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商场安全部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安全部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安全器械的使用进行规定,确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器械的管理。
3.主要职责
按规定确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4.内容
4.1对讲机
4.1.1安全员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根据编号对应备用电池板,不得调错。
4.1.2每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对讲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于交接班记录中。
4.1.3 对讲机是岗位之间重要的通讯工具,所以,在顶岗或换岗时,要做好移交,做到机不离人,人不离岗,不准擅自将对讲机带到他处或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4.1.4 上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对讲机及禁止在对讲机中谈论于工作无关事由、开玩笑不得在对讲机中联系机密事情。
4.1.5本部使用统一频道,未经安全主管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
4.1.6根据不同环境,正确掌握最佳音量。在机房等喧闹之处,可加大音量,清静之处应相应减轻音量,以听清为宜。注意在宾客面前减小音量以示礼貌
4.1.7使用时,若出现收发信号较弱时,有以下几种原因:
4.1.7.1周围有多种电波干扰(如遇串台时,不得与之联系);
4.1.7.2 周围有钢筋、铁器等障碍物(如遇电梯、机房等);
4.1.7.3 周围有较高、较厚的墙壁或地下室等密封处;
4.1.7.4 电池不足。
4.1.8妥善保管及使用对讲机,不得握拿天线部位 , 避免碰撞、敲打对讲机,避免因浸水、淋雨等而导致对讲机受潮。电池板需电量耗尽方可充电。
4.1.9对讲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应及时报告,严禁私自拆卸。 如违反规定而造成对讲机损坏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及赔偿。
4.2巡更仪
4.2.1安全员在使用巡更仪时必须爱护使用,不得将巡更仪掉落和遭受碰撞,由此而产生巡更仪损坏,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及赔偿。
4.2.2员工在巡逻完毕交接时,必须认真检查巡更仪是否完好。
4.2.3在巡逻使用时,不得让巡更仪淋雨受潮,不得将巡更仪在墙机中重插或重力摇拨。
4.3.4严禁员工自行拆解机体及调试改动任何内存,一经商场物业发觉,将按规定处罚。
4.3手电筒
4.3.1一般照射:在大范围搜索巡查时使用。
4.3.2集中照射:集中一点照射,在辩明可疑事物时使用。
4.3.3作为安全人员互相联络之信号。
4.3.4遇见可疑人物时,直接照射其眼睛,并记录其特征,以便将来追查时提供线索。
尽量少用手电筒,以免暴露自身位置,而遭藏匿暗处之歹徒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