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电子巡检系统管理制度
商场电子巡检系统管理制度
1、为督促、核实夜间值班保安员的工作状况,商场须安装电子巡检系统。
2、巡检频次:当班设置不少于10次。
3、巡检间隔:同一地点巡检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0分钟且不得超过90分钟。
4、信息钮设置:避免盲区且上下相邻楼层同一楼梯对应处应错位设置。
5、巡检要求:根据确定的巡检路线设置信息钮代码并依次打点且同一楼层任意相邻的两个信息钮打点间隔不得少于30秒。
6、物业部设专人负责巡检信息的电脑化管理,每日输入数据并分析处理。
7、安保部主管须对每日巡检记录进行检查,分析值班状况是否正常,并建立夜间巡检记录台帐和故障备案;如有异常情况应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汇报相关领导处理。
8、电子巡检系统故障和夜间值班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9、物业部将不定期对各商场电子巡检记录台帐和故障备案进行检查(突击抽查或普查),对存在问题的将视情况建议中心或商场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罚或追究其上级领导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