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使用存放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存放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等压力容器的管理,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公司压力容器的使用、充装和储存必须符合规定,并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压力容器、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
5.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a.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b.各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阀门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c.压力容器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d.各类压力容器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6.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a.压力容器使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方可上岗操作。
b.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c.容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报请领导批准,方可变动。
d.开启压力容器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e.氧气瓶、氩气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f.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g.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h.气瓶等压力容器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i.各类气瓶的减压阀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j.在更换、搬运气瓶时,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7.任何个人不得拆除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气瓶发生爆炸,瓶阀、安全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