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防火防爆用电防污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消防管理条例》和四川省贯彻国家《消防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防止大气污染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厂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要求厂属各分厂、科室和车间班组及全体职工认真遵照执行,现公布于后。
一、为了我厂开展生产经营有序的进行,确保全厂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搞好火灾、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大特大火灾,污染事故发生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分厂及科室,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是防火、防污染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警惕,认真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检查、有考核。
二、主管领导是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管生产的一名副厂长张学强同志负责。小车厂厂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班组长是义务消防队主力队员,全体职工是义务消防队的成员。抓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必须放在与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驾齐驱的生要议事议程上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切实搞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
三、开展对全体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使每个职工都能达到全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和原辅料的安全危害和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火灾方法),三会(会报警、会正确操作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认真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在维修过程中,首先切断车辆电源。车辆的电器线路必须包扎规范、安装牢固、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作业及短路引起自然火灾。氧气、乙炔按规定隔离摆放,离明火源不得少于15m。使用照明火的钣金车间距离漆工、机修工不得小于10m。确需另外使用明火的,实行专人到指定安全地点进行,用后浇水熄灭,打扫干净,保证不污染环境。
五、技安人员随时检查厂区内各个地点及火灾隐患易发点,发现一次整改一次,保证不留隐患和“死角”。对灭火器的管理,有记录,到期送检和重新灌装。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消防砂、消防桶严禁挪做它用。进入厂区禁止吸烟,外来人员和车主吸烟请到用户休息室进行。主管领导和专职技安员应经常对车间班组的辖区进行检查,重点对材料、油料、库房及易燃物品存入地进行认真仔细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六、对在修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品,坚持专人回收,存放处理,严禁将废弃的油料和溶剂液体倒入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回收处理时必须交有资质的回收部门处理,并有记录在案。
七、严格用电管理,专职电管员随时检查电器、线路、闸刀开关、插头插座的完好率,保证破损漏电现象发生,用后立即切断进线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作业和危险操作。对破损、老化和接触不良的电源线路应及时更换,防止电源漏电起火,引起火灾。节约用水,用后即时关紧水龙头,严禁长流水和关闭不严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发生火灾、污染事故和处理措施。
1、发生火灾时,及时进行灭火扑救,同时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向消防119电告急救。全力扑救初始火灾。
2、积极协助消防部门现场扑救火灾,同进组织义务消防人员疏散其它人员和财物,以免扩大损失范围。
3、立即切断电源,疏散可燃气体、液体和危险物品,防止泄漏和爆炸。尽量缩小火灾范围,便于扑救。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清理灾后现场和评估换算经济损失工作。
5、责任当事人写出火灾事故和详细经过及认识,视其调查情况,分析引起火灾的原因,以便在处理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本着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正确合理的处理。
6、事故处理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将总结报告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报消防和主管部门备案。
7、处罚。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污染事故或使事故扩大的行为,根据事故大小,按厂内有关厂纪厂规进行最高限额处罚,如造成重特大人生财产安全损失的,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