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1.目的
减少公司及顾客财产损失,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3.1广播室负责广播提示顾客及员工注意物品、商品安全。
3.2员工负责提示顾客看管好顾客财物,报告护管队可疑或异常情况。
3.3护管队全体在岗人员负责商场财产及顾客、员工人身安全。
3.4护管队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改良。
3.5各部门配合护管队维护本公司安全。
4.管理规程
4.1制止盗窃及违法行为的常规操作办法。
4.1.1护管队人员:
商场护管队人员在值勤中发现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行凶伤人、斗殴闹事等,应一方面用对讲机报告护管队,一面按护管队人员规定的职责,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必要时可采用正当防卫措施制服行为人。
4.1.2发生盗窃及违法行为在场人员:
要保护好现场,留住违法犯罪行为人,在无法留住的情况下要记住其基本特征。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可能有违法犯罪迹象,包括酗酒耍疯等,应注意观察以防进一步发展,同时报告保安部请求派员前来强加管理,必要时可对有关人员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宣传商场有关规定,一般不要轻易干涉他们的行动。
4.2防盗管理规定
4.2.1出现外部可疑人员、
员工发现可疑人员,密切关注其行为,适时报告护管队,暗示顾客注意防范。
护管队员、服务管理部发现可疑人员,密切关注其行为,采取跟踪措施,暗示员工、顾客注意防范。
在可疑人员实施偷窃时,可制止其行为。由护管队处理。
4.2.2特殊身份人员(如:外宾、少数民族等)
特殊身份人员由于语言障碍,除采取本条款4。2。1外,当其实施偷窃时,加以制止,由护管队送司法机关处理。
4.3防火办法
4.3.1日常防火管理
4.3.1.1护管队在员工入职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放可上岗。
4.3.1.2各部门设立一定数量的义务消防员。
4.3.1.3护管队每周抽查两次一线员工消防知识情况,不合格人员当场培训,直到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4.3.1.4商场内严禁吸烟,员工及顾客均应遵守,如发现吸烟人员,本公司有义务制止。
4.3.1.5各专柜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装修规定,装修完毕后,经公司护管队、行政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4.3.1.6使用电器严格按规定操作,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防止任何不安全因素。夜间必须切断电源。
4.3.2火灾处理:
按照公司《商场火灾紧急预案》操作。
4.4可以物品:
商场内发现可疑物品,如:行李箱、食品包裹、印刷品等,这些物品可能是顾客遗失,也可能是犯罪分子转移或丢弃或投放的危险物品,一律通知护管队员处理,不可移动、打开。
护管队如确信为危险物品,报司法机关处理。如为一般遗失,则交总服务台登记,广播通知顾客认领。
5.相关文件
《商场火灾紧急预案》
6.记录:
6.1《报案登记本》
6.2《失物返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