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专业控制障碍轻伤管理制度
为了坚持贯彻电力工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产的法制观念,实现厂制定的管理目标,确保全厂无事故、专业无障碍、轻伤。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业领导及运行班长应认真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和设备缺陷要及时落实解决,为运行人员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安全生产必须实行行政管理,安全监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明人员职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要及时制止,实行奖惩政策。
三、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对待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情况,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原因和责任分析应该实事求是,不得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防范措施应当具体,以杜绝重复发生。
四、新进厂人员及实习生和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操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对有可能烫伤等工作项目须做好防护措施,对油系统作业动火,必须使用动火工作票。
六、专业控制障碍、轻伤,班组控制异常、差错,对出现的隐患,要组织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七、专业对二类障碍、轻伤实行班级、个人考核。(按百分制)
二类障碍(包括轻伤)班级扣2分、个人扣20分
具体项目按《高压站锅炉运行专业安全考核标准》
八、坚持开好每周班级安全活动,学习上级有关安全通报和指示,并有记录。专业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