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1. 为了规范安阳加气母站安全附件的管理,保证安全附件的有效性,确保作业人员和运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安阳加气母站安全附件的安全管理。
3. 安全附件实行安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二、职责
2.1 在用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液位计、温度计及安全连锁装置)由设备管理员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2.2 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等显示装置、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由安全员负责监督,设备管理员负责维护保养。
2.3 站长负责对安全附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基本要求
3.1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3.2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
3.3 各类安全装置的检修要纳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并留有记录。
3.4 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3.5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必须立即复原。
四、安全附件的选型
1.安全阀的选型应取决于工艺条件和操作介质的特性。
(1)对于易燃、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的介质,必须采用封闭式安全阀,需要有提升机构时,则必须采用封闭式带扳手安全阀;
(2)对于开启压力大于3mpa的蒸汽用安全阀或介质温度超过235℃的气体用安全阀,应采用带散热器的安全阀;
(3)对于空气、蒸汽等非危害介质,可选用半封闭式和敞开式安全阀,且应备有可靠的提升机构;
(4)高压容器及安全泄放量大而壁厚又不富裕的中、低压容器应采用全启式安全阀;
(5)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采用系统最高工作压力作为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时,则系统每个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必须与其相适应;
(6)安全阀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2.爆破片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压力容器的介质特性、工艺条件及载荷特性等方面因素。
(1)对于腐蚀性介质,宜采用开缝正拱型爆破片,或在与介质的接触面上覆盖有金属或非金属保护膜的普通巨拱型爆破片,爆破片所用材料不允许被介质腐蚀;
(2)对易燃介质不宜采用铸铁、碳钢等破裂时产生火花的膜片;
(3)膜片的使用温度必须高于介质温度;
(4)对承受脉动载荷的中、低压容器优先采用反拱型爆破片;
(5)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等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3.压力表的选用应达到如下要求:
(1)必须与压力容器内介质相适应;
(2)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
(3)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最好选用2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4.液位计选用应达到如下要求:
(1)应根据压力容器的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和温度正确选用;
(2)盛装0℃以下介质的选用防霜液面计;
(3)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面计应选用夹套型或保温型结构的液位计。
5.设计选用安全阀应充分考虑装置(或容器)的运行周期,采用适合在线校验或能够保证定期校验的结构。
6.对重要容器,应设计在线备用安全阀,并在安全阀前后加装截止阀。
7.为便于安全阀的在线校验、切换及清洗,应在安全阀与容器之间装设切断阀,阀门的结构和通径尺寸应不妨碍安全阀的正常泄放。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时,截止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
8.与安全阀进口连接的管及管件的截面积必须大于安全阀的截面积。
9.封闭式安全阀应配置排放管,排放管的直径必须大于安全阀出口的公称直径。两个以上安全阀共用一根排放管时,排放总管的截面积必须大于所有安全阀出口管的总和。
10.氧气与可燃气体或其它能相互产生化学反应的气体不能共用一根排放管。
11.杠杆式安全阀应设有防止重锤自由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弹簧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静重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
12.对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
五.安全附件的采购与验收
1.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生产厂家。其中爆破片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2.采购的国产安全阀应符合gb12241、gb12242、gb12243标准。
3.根据制造厂样本选购安全阀时,必须注明:
(1)安全阀型号、公称通径(必要时注明流通直径);
(2)弹簧工作压力等级、整定压力。
4.每只安全阀应有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铭牌上的内容;
(2)制造依据的标准;
(3)出厂检验报告;
(4)监检报告;
(5)其它特殊要求。
5.每只安全阀都应在阀体的显著位置装设金属铭牌。铭牌上应注明下列内容:
(1)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
(2)阀门型号、型式、规格;
(3)产品编号;
(4)公称压力;
(5)阀座喉径;
(6)排放系数;
(7)适用介质、温度;
(8)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
(9)出厂年月。
6.其它安全附件应有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爆破片应符合gb567《爆破片与爆破片装置》的要求,产品质量证明书中应明确使用寿命(一般应不少于4年)。
7.对于出厂资料不全及铭牌标注模糊不清或缺项,收货部门不得验收入库。
8.安全阀出厂校验前,各使用部门应在安全阀上做好标识,以免发生错乱。
9.对进口安全附件,其设计、试验、标志及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
六.安全附件的安装
1.安全附件资料在工程完工后必须随竣工资料由供应或建设单位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否则,该项目不得予以验收。
2.新安全阀在安装前,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并加铅封后才能安装使用。
3.使用部门审定和变更安全阀定压值时,必需由使用部门、设备部门和安全部门三方联合确认。
4.安全阀安装的要求如下:
(1)安全阀必须校验合格并打上铅封后,才能安装。安装时,不能损坏铅封,如有损坏应重新校验。
(2)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应装设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气相空间部分,或装设在与压力容器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
(3)盛装液化气体容器上的安全阀,必须安装在其气相部位;
(4)压力容器与安全阀之间的连通管应尽量避免急转弯和截面的局部收缩;
(5)安全阀装设位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在线检验;
(6)就地排放的安全阀排放口应高出临近操作人员一米以上。
5.在室外安装的安全阀,应有可靠的防冻设施。
6.封闭式安全阀应配置排放管,排放管应尽量避免曲折、急转弯并加以适当支撑。
7.安全阀与其它连接管路上的连接螺栓必须均匀上紧,以免阀体产生附加应力。
七.安全附件使用与管理:
1.设备管理员应对安全附件的技术管理负责,并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设备管理员负责安全附件的技术管理,安全员进行安全监督。
3.安全附件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本规定和有关安全附件的技术规定;
(2)参加安全附件的验收;
(3)负责检查安全附件的运行和维修情况;
(4)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当年安全附件数量和变动情况统计报表、安全阀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制定安全附件管理规章制度;
(6)参加安全附件事故调查;
(7)负责安全附件技术资料的管理。
4.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统一格式的安全附件技术档案。
5.安全阀的使用应在工艺及岗位操作规程中,对安全阀明确提出以下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工艺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或最低工作温度、整定压力);
(2)安全阀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仅限于带扳手的安全阀);
(3)安全阀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6.安全阀运行中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由各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一次。下列项目应重点检查:
(1)铭牌是否完整;
(2)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
(3)与安全阀配合使用的切断阀是否全开,铅封是否完好;
(4)运行中是否出现异常;
(5)运行中超过整定压力是否可灵活起跳。
7.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向有关上级报告:
(1)超压不起跳;
(2)起跳后不回座;
(3)出现泄漏;
(4)安全阀前切断阀及安全阀铅封脱落。
8.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安全阀前切断阀应处在全开位置并加铅封。严禁任意将安全阀顶死、取消或关闭切断阀。改变安全附件运行状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9.安全阀带压工作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需要进行修理等项工作时,使用单位应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在实际操作中安全部门必须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10.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开拆铅封或调整安全阀的整定螺钉。
11.备用安全阀应妥善保管和维护。
八.安全附件校验与修理
1.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执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
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验)。
3.安全阀校验合格证由设备部归档,各使用部门在安全阀台帐中做好相应记录。
3.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计量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
4.爆破片应按其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更换。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阀严禁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未经检验或校验时动作不灵活的。
6.运行中安全阀因故起跳,应及时重新校验。
7.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校验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级。在线校验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8.安全阀到期时,首先设备管理人员确认,上报本单位安全部门审定;在工艺条件稳定的情况下,落实监护措施,由本单位安全部门人员监督,方可关闭根阀,更换备用安全阀。
9.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
10.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距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的允许误差。
(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
(5)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
(6)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标的缺陷。
11.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液位计的维护管理,保持完好和清晰。使用部门应对液位计实行定期检查,可根据运行实际情况,规定检查周期,但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