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 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二、 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1) 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2)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4) 主要部位与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5) 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三、 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1) 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2) 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3) 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4) 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5) 应经常检查连接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 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 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指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五、 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1) 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2)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带好安全带。
(3) 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六、 例行检查
(1) 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2) 检查内容:①各连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②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③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④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心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断股。
七、 维修与保养
(1) 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2) 若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3) 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