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1、电梯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必须由经考核取证后的专职电梯司机操作。
2、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滞不前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3、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4、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5、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在安装及拆卸无平衡重时,其载重量应折减50%。
6、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7、当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霜和梯门。
8、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
9、电梯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见高处作业。
10、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