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乡村农家书屋管理制度(一)
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负责书屋设施和出版物的保管、维护和有效利用。
3、做好出版物的接收、登记、分类、编目和借阅工作。
4、严格遵守书屋开放时间,保持书屋整洁。
5、热情接待村民,主动为读者服务;引导村民看书学习,经常组织读书活动。
6、严格执行书屋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丢失或损坏出版物的赔偿问题。
7、随时了解村民读者的学习需求和收获,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反馈信息。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一、书屋工作人员应热爱图书室事业,树力“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农家书屋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室容整洁。
二、书屋负责人对书屋所进图书、期刊杂志必须加盖公盖,图书要进行登记、分类、编目,做好上架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四、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证交押金20元。
五、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代为借书。借书证遗矢,应及时向书屋声明作废。
六、借书证每证只限借文学类、综合类图书1-2册,借期为一个星期;期刊、科普类图书每次限借2-3册,借期为半个月。
七、村民借书要办理借书证,对所借图书如有损坏、遗矢,按原价5-10倍赔偿。
八、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生等工作。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
一、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凭本书屋借书证,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五、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失、损坏,按原价1至5倍赔偿。
农家书屋图书阅览制度
一、不准带书包和私人杂志、报纸进入农家书屋
二、期刊、资料、报纸只供在农家书屋阅览,概不外借,不得携带出室外。
三、自由取阅杂志时要讲文明,一次只取一本,看后放回原处。
四、进入农家书屋须衣着整齐,穿背心、拖鞋、响底鞋者谢绝入室。农家书屋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
五、农家书屋内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丢纸屑、不吃东西。
六、凡撕破、涂写、剪裁、撕毁杂志者一经发现,按本馆《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处理。
七、对偷取杂志、报纸者严格处理,除行为罚款外,报村委会通报。
八、进入农家书屋后,手机请调至震动,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