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记录管理制度
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
一、 各机台必须拥有的记录:
1. 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
2. 泵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
3. 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
4. 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
5. 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
6. 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
7. 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
8. 采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运行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绝缘用具试验记录。
二、 记录的抄绘:
1. 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
2. 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
3. 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
4. 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5. 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
三、 记录的保存几更换:
1. 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
2. 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
3. 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
4. 上交后的记录,由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
5. 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总工和机电矿长。
四、 记录管理惩罚条例:
1. 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
2. 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
4. 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台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
5. 对记录填写多次获得优秀者,结合其平时工作成绩、态度等,可向矿技术协会申报本年度辛勤工作奖,科、车间同时也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