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制度
根据煤电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加强矿井电缆和电气设备的管理,井下电缆和电气设备等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入井前要严格检验,使用中要严格落实电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制度,确保运行可靠;对井下使用的不符合阻燃要求和管理规定的电缆、机电设备要立即更换,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就目前我矿矿井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气管理、电缆管理四个专业化管理小组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改,认真执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机电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窑司发【2007】276号)中“机电专业化管理”的规定,配全专职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管理范围,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作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一、电气管理组:
组长:李宝来
成员:杨天宝李巧迁元树
职责:负责设计绘制三矿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供电设备安装布置图,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供电设备动、热稳定性校验,矿井所有停电手续、电气操作票的审批办理等工作。
井下所有变电所必须做到双回路、单母线分列运行方式,供电系统图上必须反映瓦斯监控系统的供电方式,矿井供电系统要做到供电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接线方式、供电设备布置、供电设备线路保护装置完善等要相互吻合,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运行。
要建立整定值卡片,做到整定值计算、整定值卡片、整定值牌、设备整定值刻度值必须相符一致,同时按公司《关于加强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窑司发【2007】189号)要求上报每季的“矿区用电负荷及定值计算报表”。
二、防爆检查组:
组长:杨天宝
成员:李巧迁元树刘亚林连强
职责:该组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气)、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扇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电缆安全保护设施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对高瓦斯、煤尘与瓦斯突出井巷使用的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两次,对低瓦斯井巷使用的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严把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关,对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验收后出具“防爆电气检查验收合格证”,电气设备发放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出具“防爆合格证”、“防爆电器入井证”。所有防爆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不准入井使用。
对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电缆要进行防爆检查和ma标志认定,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能下井使用。自动化仪器仪表、通讯工具、照明灯具、缆线及其连接件在下井前必须按照防爆管理及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场所的有关规定,经持证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井下安装使用。
三、电缆管理组:
组长:李巧迁
成员:元树刘亚林俞永业
职责:负责对全矿高、低压橡套电缆及4mm2以上电缆的集中统一管理,全矿井所有高、低压橡套电缆及4mm2以上电缆全部由电缆管理组建账、领取、检修、发放,要建立健全各类电缆账目,并实行牌板、卡片管理。16mm2及以上的低压橡套电缆全部进行压号管理,并建立电缆台帐(按编号建立)。4mm2--16mm2由各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在电缆管理组登记审核后由经营管理部发给。
所有检修过的低压橡套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试验,并出具“电缆检修试验合格证”,无检修试验合格证的检修电缆严禁发放入井。
四、小型电器管理组:
组长:何新中
成员:刘亚林张明珍 韩新红
职责:负责对全矿小型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器、照明综合保护器、电铃、高低压动力电缆接线盒、按钮、防爆照明灯)的集中统一管理,负责领取、发放、检修、试验等工作。
全矿井所有小型电气设备全部由小型电器管理组建账、领取、检修、发放、要建立健全各类小型电气账目,并实行牌板、卡片管理。
小型电器及4mm2以下电缆新出库或检修后必须必须经验收合格后出具“防爆电气检查验收合格证”,发放入井前由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防爆合格证”、“防爆电器入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