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尘洒水管理制度
为了在生产过程中减少煤尘的产生量和避免煤尘悬浮飞扬,给广大职工提供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确保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特制定左则沟煤业井下煤尘洒水管理制度。
一、矿井建立防尘静压水池,利用静压水池向井下进行供水消尘,安装全方位的防尘管路;在对本煤层进行注水时,煤层注水必须提前回采进行充分的注水,注水设专人定时观察流量,随时维护注水设备、处理跑漏水,及时回收追谁器材,记录各孔压力、流量、起止时间及注水量等,不得随意停住水,停住超前小于50米;
二、采区所有需扩修煤巷,在扩修前必须进行巷帮、巷顶注水,没有进行煤壁注水严禁扩修。发现一处罚队长200元,当事人100元;
三、采面移架、升架降柱,装煤、放煤、放炮前后进行喷雾洒水,并坚持使用水炮泥,发现一处违规现象,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
四、所有放煤口,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做到开机开水,无水不生产,违者罚款100元,采、掘、修、运,每班清除所辖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煤尘,以防煤尘飞扬,清扫的煤尘要运走;定期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和支架上的沉积煤尘,冲洗下来的煤尘要清理运出;
五、对主要巷道和硐室要进行刷浆。刷浆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体积比为1:1.4,用人工或机械喷洒在巷道帮、顶上。其作用是易观察巷道中煤尘沉积情况,同时,还可覆盖和固结已沉积的煤尘,使之不再飞扬;
六、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管路,放炮后洒水,然后进行装载工作,减少煤尘飞扬;
七、所有的采掘回采工作面,做到“炮后消沉,有装必洒”,每班清扫和清除巷道中的浮煤,定期或不定期要对大巷冲洗、刷白,运输巷每日要对巷道进行清洗洒水;
八、掘进巷道回风口20米内和距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采煤工作面进风入口处和回风巷距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水幕,经常保持喷雾,净化通风;
九、井下煤尘堆积厚度不得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不大于5米(煤尘堆积潮湿,手捏成团,轻震动不能飞扬者,不在此列)
十、回采工作面防尘及除尘
1、湿式作业: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高压胶管的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或移架同步喷雾。液压支架的喷嘴,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喷嘴,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
工作面液压支架选用kyp-i液压支架用自动喷雾降尘装置,由“ypf-i液压支架用自动喷雾控制阀”与钢编高压胶管总成、kj系列管路系统接头及附件、喷雾杆总成等部件安装在液压支架的液压控制系统、供水管路中。实现煤矿井下综采、综放工作面“支架”移架、降架过程中以及跟随采煤机自动喷雾降尘。该装置特点:(1)“喷雾控制阀”将控制乳化液路和喷雾水路分开闭锁,不会产生窜液现象;(2)有独特的“记忆”功能,“支架”运动(升、降、进、退)过程中,可随意控制喷雾时间,增强降尘效果;(3)可以实现本架喷雾、两架或多架顺序联喷、手动或自动跟随采煤机喷雾多种功能,且管路简单,操作方便;(4)“装置”具有多种喷雾降尘功能。其主要技术参数:(1)工作液:液压支架用乳化液;(2)使用环境温度:4℃~40℃;(3)工作液压力:≤35mpa。
2、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3、煤层注水:采煤工作面配备煤层注水设备,对煤层进行采前注水,可有效减少工作面煤尘。
4、通风除尘:搞好回采工作面的通风,防治悬浮粉尘积累,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控制进回风巷道的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加强通风管理,提高通风质量,保证用风地点的风量,以便有效地冲淡有害气体和粉尘。
十一、掘进工作面防尘及除尘
1、综掘作业防尘
(1)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不小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不小于75%,若达不到要求,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等高效防尘措施;
(3)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措施时,应对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以阻止截割粉尘向外扩散。
2、炮掘作业防尘
(1)钻眼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0.3mpa,但应低于风压0.1—0.2mpa,耗水量2—3l/min,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
(2)炮眼内应填塞自封式水泡泥,水泡泥的装填量应在1节级以上。
(3)放炮前应对工作面10m—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10min以上。
(4)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5)放炮后,装煤(矸)前必须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煤(矸)堆洒水。在装煤(矸)过程中,边装边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装岩机应安装自动或人工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实行装煤(矸)喷雾。
(6)钻眼工作面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不小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不小于80%,放炮15min后的工作面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不小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不小于85%.
3、通风防尘
掘进巷道排尘风速不得超过4m/s,最低不得低于0.25m/s。
4、其它防尘措施
(1)距离工作面50m内应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距离回风口10m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2)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外的巷道每天至少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5、锚喷支护的防尘
(1)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2)锚喷支护作业的防尘
①沙石混合料颗粒粒径不得超过15mm,且应在下井前洒水预湿。
②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③采用低风压近距离的喷射工艺,其重点是控制以下参数:
输料管长度小于或等于50m
工作风压 0.12—0.15mpa
喷射距离 0.4—0.8m
④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以上的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十二、转载点防尘及除尘
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m,若超过0.5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在煤炭运输的各个转载处均设喷雾喷头;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在装煤点下风侧20m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十三、运输防尘
运输巷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十四、其它防尘措施
1、粉尘监测。矿井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粉尘采样器、呼吸性粉尘采样器、测定仪等设备,在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及时对井下粉尘进行监测和化验。
①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3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②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
③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2、个体防护。所有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均配备防尘口罩及防尘安全帽,进行个体保护。
3、井下设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4、防尘设施不供水,不准作业,防尘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准作业。
5、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防尘设施,对损坏的部件应及时更换,安装位置不合要求时,要及时调整,要把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为安全检查和工程验收的重点项目。
除采、掘工作面外还应当在装、卸载、转载点和煤仓下口和容易产生煤尘的地点设置洒水喷雾系统,并在产生煤尘的地点设置煤尘监测探头与主机联网。
十五、全矿防尘设施的安设与拆除统一由辅助队管理。采煤巷道防尘工作由综采队、综掘队负责,有综掘队安装,采区平巷掘进完后,管路移交给综采队管理。采、掘、机对对本作业区域内的防尘设施进行负责管理,通防部负责监督;
十六、机电、运输负责全矿防尘系统的防尘池、主体巷道、采区分支巷道等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管理工作;通防部负责对日常各区域防尘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进行监督;凡是出现三天以上未正常使用的,一次处罚管理负责人50元;
十七、运输工在使用防尘设施的过程中,必须爱护、保护好防尘设施。运输工及全矿其他员工凡出现正常性损坏的,除赔偿正常损失外,另外对其罚款50元;
全矿职工都必须爱护、保护好防尘设施,让我矿有一个“健康”的防尘洒水系统,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减少煤尘的产生量和避免煤尘悬浮飞扬,给广大职工提供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确保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