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一、瓶装气体
(一)、各类气瓶必须认真按规定注上不同颜色的图案和标记,要保持放置场所清洁卫生。
(二)、以预防为主,氧气瓶的安全帽,防震胶圈应完整。
(三)、严禁氧气瓶和可燃气体及带油物混杂存放在一起。
(四)、氧气瓶不准与易撞击物堆放在一起,也不得放在日光曝晒及火源、电源的近处,并要有充分的自然通风。
(五)、开闭氧气瓶要小心谨慎,应慢开慢闭,人应站在侧面,阀门坚固打不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氧气瓶,操作者使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脂。
(六)、各类气瓶应分开运输和存放,严防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
二、分子筛制氧系统及供氧管道系统
(一)、严格比选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和安装许可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安装公司。
(二)、医院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前来解决或远程控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生产厂家提供的规范操作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医院委托分子筛制氧机组生产厂家(签约合同)保证对分子筛制氧机组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医院严格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安全阀、压力表、流量计、管道、接头和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留存设备科备查。
(五)、保持制氧机房的安全运行和质量合格的环境标准。
三、负压吸引中心及管道系统
(一)、严格比选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和安装许可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安装公司。
(二)、医院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负压吸引系统,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医院工程组维修,或联系生产厂家前来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生产厂家提供的规范操作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医院委托负压吸引系统生产厂家(签约合同)保证对负压吸引系统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
(五)、保持负压吸引系统机房的安全运行和质量合格的环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