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风电闭锁管理制度
1、机电科、通风科负责瓦斯闭锁、风电闭锁的安装、维护、拆除。
2、设计供电方案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预留断电接口。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监控员要正确设置测点的断电点及断电设置。否则,对监控室罚款50元。
4、安装风电闭锁时,必须有机电科、监控人员在场监护安装双方当场测试瓦斯、瓦电闭锁功能。私自接者罚款100元。
5、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经通风科同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
6、按规定要求对瓦斯超限断电闭锁、断电范围及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监控室要建立专项记录。否则,对监控室各罚款100元,无记录罚款30元。
7、在测试瓦斯超限断电闭锁、断电范围及风电闭锁功能时,若有一项不符合《规程》要求,由通风科、机电科共同查找原因,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8、瓦检员若发现停风、瓦斯超限、闭锁不起作用, 要立即通知通风科、机电科共同处理,对有责任的单位罚款200元。
9、在安装开关时,机电科要制订延时整定方案,合理整定启动延时时间。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交接班时,瓦检员要进行自动倒台试验,监控室作好记录。不进行自动倒台试验的,对瓦检员罚款50元,记录不合格的,对监控人员罚款50元。
11、瓦检员发现自动倒台不灵敏或不起作用的,对机电队罚款50元,并立即通知机电队处理,2小时内必须处理好。否则对机电队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