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定级职务变动定期调薪管理制度
转正定级、职务变动和定期调薪的管理制度
1.为激励新进公司的试用期员工和内部晋升的见习员工,保持人员的基本稳定、反映公司的景气和与社会整体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角度出发,凡因员工转正、职务发生变更(升职、降职、平调)及绩效考核达优良或以上的,公司将根据其实际表现、整体薪酬水平和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薪资调整。
2.转正薪资福利的定级管理:员工试用期经考核评估合格后给予转正的,可根据其综合表现和考核结果定级其岗位工资,其它的如福利津贴、保险等按相关规定调整。
3.职务变动薪资福利的调整管理:员工因升降职、平级调动而发生岗位或职务变动的,其薪资福利待遇同时可作相应调整。
4.凡转正、晋升涉及员工薪酬等人事异动情况,薪资调整的生效日期规定如下:每月的15号为分界点,人事异动关系生效日期在14号(含)之前的,当月1日就为薪资调整生效日期,人事异动关系生效日期在15号(含)之后的,次月1日为薪资调整生效日期;凡是降职、降薪等涉及员工薪酬人事异动情况,人事异动生效日期即为薪资调整生效日期。
5.调薪管理:主要包括普遍性调薪、绩效考核调薪、临时调薪三种类型。
6.公司内部薪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7.调薪管理权责划分:《职位行政等级分类表》副总经理(含总助)以上员工调薪由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决定;经理以上(含)人员调薪可由部门负责人提交申请、主管领导审核、行政人事部复核、总经理审批后施行;经理以下人员调薪由部门负责人提交申请、主管领导审核、行政人事部复核后施行;
7.1.普遍性调薪:如市场物价水平、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所有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系数、调整的方法和时间等另行文通知确定。
7.2.临时调薪的管理:上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确定临时提薪的金额,标准亦应与薪资基本结构等级表一致。
7.2.1在本职岗位上为公司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由于取得新学历或职称,其原来薪资结构不足以与该学历及任职资格的薪资相适应的;在经营管理、顾客服务、评比竞赛、技术革新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或堪为楷模的;根据劳动协约规定,长期休假者复职后与其同等者相比其工资被认为存在特别明显差别时;任职于特殊岗位或职务的员工经行政人事部门考核评定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7.3.降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经执行董事审批后将给予降级处理:
7.3.1在职期间有失职、渎职或严重违纪行为的;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市场内外部环境急剧恶化导致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认为的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严重下滑的时;违反薪资保密规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