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预防管理制度
1、严格按上海市的关环境保护的要求,自觉形成环保意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产生的噪声与环境污染。
2、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严格执环境保护措施。
3、贴出“安民告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组,主动邀请居民代表开会,介绍开、竣工日期和各项环保措施。建立互相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4、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及清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运输散装材料时做好防尘、防灰、防散落措施,避免散落飞扬,确保周边环境。
5、噪声超过55db的工程一律安排在早上6:00至晚上22:00进行,各种木材、金属的切割工作 一律在现场的作业棚进行,作业棚搭成封闭式,车辆进出及装卸材料做到轻起放,车辆严禁鸣喇叭。
6、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一般晚上22:00至第二天早上6:00禁止施工,如遇到特殊情况须在该段时间施工,预先向有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遇到业主,社会投诉立方刻停止施工。
7、清运施工垃圾采用封闭式灰斗,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出场的车辆派专人用水清洗轮胎,建筑垃圾出场需要用布覆盖。
8、搅拌机前台设置沉淀地储水池,刷罐水及清洗车辆用水必须流入沉淀地经沉淀后才可以排入储水池。此废水用作冲洗石子和道路洒水,沉淀池必须每天清掏。现场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9、夜间照明灯具尽量把光线调整到现场以内,严禁把强光源辐射到附近住宅。
10、为减小噪声,施工外墙设全封闭密闭网。
11、采用外置式筒体专用垃圾通道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